公示信息要素名称
信息内容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仙桃)文综罚字〔2025〕F-20号
行政处罚事项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
处罚类别
警告、罚款
处罚事由
允许未成年人进入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信用主体名称
仙桃市新视界网咖
代码类型
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蔡文奇
处罚结果
处罚款壹万捌仟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5年11月7日
处罚机构
仙桃市文化和旅游局
当前状态
正常
状态变更日期
公示截止日期
2028年11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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