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桃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2025年版)
为便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及时、准确获取仙桃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掌握的政府信息,进一步提高工作的透明度,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根据2019年4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公布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特制定《仙桃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一、主动公开
仙桃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府信息是指仙桃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公开以下类别的政府信息:
(一)机构信息类
(二)通知公告类
(三)新闻发布类
(四)法规政策类
(五)人事信息类
(六)财务信息类
(七)建议提案类
上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仙桃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门户网站或相关政务媒体等途径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有关事项
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掌握的相关政府信息。
申请人可向本机关申请领取或自行复制《仙桃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信息公开申请表》(见附件),也可在仙桃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门户网站上下载电子版本。
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4种方式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仙桃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现场出具政府信息公开受理书;
2.信函申请:申请人通过邮政寄送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上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电子邮件申请:申请人可以在本指南中复制《仙桃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信息公开申请表》(见附件),按照要求填写后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xtstyjrswj@xiantao.gov.cn;
4.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除可以当场答复的外,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本机关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本机关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答复期限自本机关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依照《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仙桃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是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办公地址:仙桃市沙嘴街道沔州大道中段9号仙桃行政中心6号楼B栋
邮政编码:433000
工作时间:8:30-12:00,14:30-17:30(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联系电话:0728-8203350
传真号码:0728-8203350
电子邮箱:xtstyjrswj@xiantao.gov.cn
四、监督和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仙桃市人民政府或湖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投诉、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也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仙桃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