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市委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的要求,编制了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内容包括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监督保障情况等五个方面。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本年度,中心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主动公开了与履行职责、提供公共服务、维护公共利益相关的政府信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提高政府透明度和公信力。中心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基础政府信息。包括中心的机构设置、职能配置、领导班子、联系方式、规章制度、财政预算、决算、审计、政府采购、政府投资、政府财产、政府债务、政府奖励、政府惩戒等信息,共计9条。
2.公益事业领域政府信息。包括中心组织开展的全民健身活动、青少年体育培训、场馆建设、对外交流、赛事组织、人才培养、荣誉表彰等信息,共计2条。
3.其他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包括中心的重大决策、重大政策、重大项目、重大事项、重要会议、重要活动、重要文件、重要数据、重要指标、重要成果、重要评价、重要通知、重要回应、重要督办、重要整改等信息,共计2条。
4.中心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渠道和方式有以下几种:
一是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中心在市政府门户网站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按照《仙桃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要求,分类公开了各类政府信息,共计1条。
二是通过政务微信公众号公开政府信息。中心开设了“仙桃体育”政务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了中心的工作动态、政策解读、服务指南、活动预告、赛事直播、互动交流等信息,共计2条。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中心按照《条例》和《仙桃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的规定,规范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审查、答复、告知等程序,及时、准确、便捷地办理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保障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
中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主要情况如下:
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其中有效申请0件,无效申请0件。结转下一年度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3年,中心按照《条例》和《仙桃市政府信息管理办法》的规定,建立了信息管理制度,明确了信息管理的责任主体、管理范围、管理程序、管理标准、管理措施等,规范了信息的制作、归档、更新、销毁等环节,确保了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中心政府信息管理的主要情况如下:制定了《仙桃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政府信息管理办法》《仙桃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仙桃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仙桃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仙桃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制》等政府信息管理规范性文件,对政府信息管理的目的、原则、范围、内容、形式、程序、时限、方式、责任、监督等进行了明确规定。建立了政府信息管理机构,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中心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分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党组成员、副主任担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担任成员,负责统筹协调、指导监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联络员,由各科室(单位)指定一名工作人员担任,负责收集、整理、上报、公开本科室(单位)的政府信息。 建立了政府信息管理制度,制定了《仙桃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政府信息制作规范》《仙桃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政府信息归档规范》《仙桃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政府信息更新规范》等政府信息管理操作规程,对政府信息的制作、归档、更新、销毁等环节的要求、流程、标准、方法等进行了明确规定。建立了政府信息管理台账,建立了政府信息制作台账、政府信息归档台账、政府信息更新台账等政府信息管理记录表,对政府信息的制作、归档、更新、销毁等环节的情况进行了详细记录。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运用仙桃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官网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设了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平台,即市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网址为http://tyj.xiantao.gov.cn/,采用统一的网页设计、栏目设置、内容布局、导航方式、查询功能等,实现了政府信息公开的统一门户、统一标识、统一标准、统一管理。
(五)监督保障情况
本年度,中心加强了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保障工作,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的考核评议、督促整改、责任追究等机制,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有效、有序进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22年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
1.存在问题:网站信息质量不高,有时更新不太及时。
2.改进情况。进一步加强网站管理、维护队伍的建设。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对网站管理人员、信息采编人员综合能力、专业技能等方面的培训,提高专业能力。加强与我市其他部门网站队伍间的工作交流,学习先进工作经验,提高网站管理水平。
(二)2023年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1.存在问题。政府信息公开主动性不够,内容更新较慢;专、兼职人员业务标准不一。
2.改进措施。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抓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力度,督促相关责任人切实履行职责,主动作为,全力推进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加强业务知识学习和培训,提高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
六、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2023年我中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未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
(二)建议提案办理公开情况:
2023年我中心共办理政协提案0件,人大提案0件,暂无办理结果。
(三)重点领域
2023年我中心按工作要求,我中心未涉及重大建设项目批准与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相关工作。
仙桃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
2023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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