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桃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25年版)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便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了解仙桃市统计局(以下简称“本机关”)的政府信息,根据2019年4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公布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分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下列政府信息:
1、机构设置、主要职能;
2、地方统计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3、统计工作发展规划、年度工作目标和相关工作措施及实施情况;
4、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
5、资金信息;
6、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
7、统计行政许可;
8、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及应对情况;
9、工作动态;
10、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公开形式
通过仙桃市统计局门户网站、统计公报。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获取信息的办法
登入“仙桃市统计局”门户网站首页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浏览。
二、依申请公开
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厅相关政府信息。
申请人可下载附件的“仙桃市统计局信息公开申请表”。
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5种方式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在线申请:申请人可以在仙桃市统计局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依申请公开”页面,根据要求填写后直接提交;
2.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仙桃市统计局办公室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信函申请:申请人通过邮寄寄送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上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4.电子邮件申请:申请人可以在本指南中下载《仙桃市统计局信息公开申请表》,根据要求填写后通过电子邮件提交;
5.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除可以当场答复的外,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本机关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本机关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答复期限自本机关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依照相关规定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工作机构
市统计局办公室是市统计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市统计局的信息公开工作。
办公地址:仙桃市沔州大道特1号三楼
邮政编码:433000
工作时间:8:30-12:00,14:30-17:30(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联系电话:0728-3491140
传真号码:0728-3491140
电子邮箱:xtstjj@xiantao.gov.cn
四、监督和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仙桃市人民政府或本机关投诉、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向仙桃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仙桃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
仙桃市统计局信息公开申请表
申请人信息 | 公 民 | 姓 名* | 工作单位 | ||||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
联系电话* | 邮政编码 | ||||||
联系地址* | |||||||
电子邮箱 | 传 真 | ||||||
法人及其他组织 | 名 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法人代表 | 联系人姓名* | ||||||
联系电话* | 邮政编码 | ||||||
联系地址* | |||||||
电子邮箱 | 传 真 | ||||||
申请时间 | |||||||
所需信息情况 | 所需信息的内容描述、政府信息名称、文号或者便于查询的特征性描述* | ||||||
所需信息的用途 | |||||||
所需信息的指定提供方式(可选) □纸质 □电子邮件 □光盘 | 获取信息的方式(可选) □邮寄 □电子邮件 □自行领取 | ||||||
表中标注*必填项,个人申请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须提供社会信用代码。必填项不完整的按照要求补正后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