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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 联合检查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5-08-01 15:35 来源:仙桃市统计局

根据《湖北省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鄂政发〔2019〕19号)文件精神和仙桃市市场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2025年有关工作要求仙桃市统计局仙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开展2025“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检查,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584——2025825

二、检查对象

“四上”企业按比例抽取检查对象

三、查内容

(一)统计局:统计法规、统计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

(二)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信息、公示信息的检查。

四、名单抽取及派发

(一)上传抽查任务计划。市统计局通过湖北省“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将本次检查任务上传至工作平台生成并派发任务。

(二)确定检查对象。市统计局通过湖北省“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采取系统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分组检查企业名单,由监管平台系统自动派发到联合检查部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抽取检查执法人员。联合检查部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市统计局派发的市场主体分组名单后登陆湖北省“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与已上传的部门执法人员随机匹配,由平台自动生成检查对象与执法人员匹配明细表。

五、组织实施

(一)任务分工市统计局负责抽取检查对象,负责本次检查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联合检查部门负责登录湖北省“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开展业务,做好检查人员的匹配工作,组织好本部门的执法人员依法参加检查活动。

(二)检查分工各部门被抽到的执法人员以各自的手机号码为用户名,登陆湖北省“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下载打印检查表格,召集联合部门的执法人员,统一组织完成检查任务。

(三)抽查结果公示各部门的执法检查人员应在各自完成“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后20个工作日内,登陆湖北省“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将抽查结果录入并公示。

(四)后续监管工作衔接各联合检查部门在检查过程中如发现违法行为,应按照法定职责及时立案查处或做好移交,维护双随机抽查的严肃性。

六、工作要求

(一)密切协调配合。联合检查部门要按照联合检查的工作安排,密切合作,确保联合检查有序开展。

(二)规范检查程序在检查工作中,联合检查部门和相关检查人员要严格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 (国办发202454号) 文件精神,做到“五个严禁”、“八个不得”,规范行政检查标准和程序,注重服务与监管相统一,执法人员在监督检查中要廉政执法,依法行政。

(三)做好信息公示。联合检查工作要做好检查结果公示,及时录入检查结果,由系统完成数据交换自动归集并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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