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鄂政发〔2019〕19号)文件精神和仙桃市市场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2025年有关工作要求,仙桃市统计局和仙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开展2025年“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检查,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5年8月4日——2025年8月25日
二、检查对象
从“四上”企业中按比例抽取检查对象。
三、检查内容
(一)市统计局:统计法规、统计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
(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信息、公示信息的检查。
四、名单抽取及派发
(一)上传抽查任务计划。市统计局通过湖北省“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将本次检查任务上传至工作平台生成并派发任务。
(二)确定检查对象。市统计局通过湖北省“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采取系统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分组检查企业名单,由监管平台系统自动派发到联合检查部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抽取检查执法人员。联合检查部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市统计局派发的市场主体分组名单后登陆湖北省“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与已上传的部门执法人员随机匹配,由平台自动生成检查对象与执法人员匹配明细表。
五、组织实施
(一)任务分工。市统计局负责抽取检查对象,负责本次检查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联合检查部门负责登录湖北省“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开展业务,做好检查人员的匹配工作,组织好本部门的执法人员依法参加检查活动。
(二)检查分工。各部门被抽到的执法人员以各自的手机号码为用户名,登陆湖北省“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下载打印检查表格,召集联合部门的执法人员,统一组织完成检查任务。
(三)抽查结果公示。各部门的执法检查人员应在各自完成“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后20个工作日内,登陆湖北省“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将抽查结果录入并公示。
(四)后续监管工作衔接。各联合检查部门在检查过程中如发现违法行为,应按照法定职责及时立案查处或做好移交,维护双随机抽查的严肃性。
六、工作要求
(一)密切协调配合。各联合检查部门要按照联合检查的工作安排,密切合作,确保联合检查有序开展。
(二)规范检查程序。在检查工作中,各联合检查部门和相关检查人员要严格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 (国办发[2024] 54号) 文件精神,做到“五个严禁”、“八个不得”,规范行政检查标准和程序,注重服务与监管相统一,执法人员在监督检查中要廉政执法,依法行政。
(三)做好信息公示。联合检查工作要做好检查结果公示,及时录入检查结果,由系统完成数据交换自动归集并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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