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桃市水利和湖泊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25年版)
根据2019年4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公布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仙桃市水利和湖泊局掌握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于公开的外,凡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均予以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为更好地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特制定《仙桃市水利和湖泊局信息公开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仙桃市水利和湖泊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除涉密等不应公开的信息外,主动向社会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参见《仙桃市水利和湖泊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该《目录》将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及时更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在仙桃市水利和湖泊局门户网站(xtsslhpj.xiantao.gov.cn)进行查阅。
(二)公开形式
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现场查阅方式。仙桃市水利和湖泊局门户网站(xtsslhpj.xiantao.gov.cn)、政务新媒体(“仙桃市水利和湖泊局”微信公众号),现场查阅地点:仙桃市仙桃大道中段25号仙桃市水利和湖泊局;同时还采取电子屏幕、新闻媒体、报纸、广播、电视等其他辅助性的公开方式。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信息,仙桃市水利和湖泊局将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申请获取仙桃市水利和湖泊局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的相关政府信息。
(1)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①申请人的姓名或名称、有效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②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并提供包括能够以指向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③所需政府信息的用途,必要时,提交说明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的关联性证明。
④承诺所获取的政府信息,只用于自身的特殊需要,不作任何炒作及随意扩大公开范围。
(2)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出申请:
1、书面申请。
除申请人当面提交《申请表》外,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应当在信封的显著位置标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信函、传真到达申请受理机关的时间为申请时间。
2、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
申请人在本机关的门户网站“依申请公开”专栏中选择申请项目(或打开以下网址http://www.xiantao.gov.cn/zfxxgk/ysqgk/),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后直接提交。
3、电话咨询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4.电子邮件申请:申请人可以在本指南中下载《仙桃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根据要求填写后通过电子邮件提交;
(二)申请受理
受理机构:仙桃市水利和湖泊局办公室
受理地址:仙桃市仙桃大道中段25号仙桃市水利和湖泊局(邮政编码:433000)
受理时间:8:30-12:0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728-3334919
传 真:0728-3334601
电子信箱:xtsslhpj@xiantao.gov.cn
(三)申请答复
对依申请公开的事项,不能当场书面或口头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因正当理由不能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答复的,经受理机构负责人同意,可以将答复期限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延长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如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需向第三方征求意见的,可以延长答复时间,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对下列情形,仙桃市水利和湖泊局依照有关规定予以答复:
1.符合依申请公开有关规定的,按照规定予以答复。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的,原则上通过互联网和电子方式进行答复。
2.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可以获得该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方式和途径;属于免予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3.依法不属于仙桃市水利和湖泊局公开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的公开机关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4.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应当告知申请人。
5.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经仙桃市水利和湖泊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认定经保密审查程序认定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不予提供。
6.对申请人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如其中含有不宜公开内容的,只提供可以公开的信息内容,并向申请人说明情况。
7.申请人身份不清楚、申请公开内容不明确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答复期限自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并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8.仙桃市水利和湖泊局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四)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收费标准依照国家物价与财政部门制定的标准执行,收取的费用全部上缴财政。
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公民,确有经济困难的,本人可向本机关提出减免相关费用的申请,并填写《申请表》相关栏目。
三、申诉监督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机关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依法向仙桃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仙桃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