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桃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
你单位提交的《关于申请审批沪渝高速公路仙桃城区段地面层道路建设项目跨汪洲河、洛江河、通顺河等3条河桥梁工程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的函》及相关资料收悉(以下简称《报告》)。我局组织召开了《报告》技术审查会,编制单位已根据审查意见完成修改。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报告》采用的资料较齐全,评价范围较合理,内容较全面,技术路线可行,评价结论基本合理,总体上符合相关规定要求,同意涉河拟建工程建设方案。
(一)基本情况。沪渝高速公路仙桃城区段地面层道路建设项目位于仙桃市中心城区,东起于杜台路,向西利用沪渝高速仙桃城区高架桥下空间,止于规划西环路,路线全长为9380m,项目由东向西依次跨越汪洲河、洛江河及通顺河,在河流交叉节点拟设置桥梁。汪洲河中桥位于汪洲河桩号2+360处,地理坐标为东经113°27′1.04″、北纬30°20′54.18″;洛江河小桥位于洛江河城区段桩号1+800处,地理坐标为东经113°25′53.47″、北纬30°20′51.59″;通顺河中桥位于通顺河桩号66+040处,地理坐标为东经113°24′8.27″、北纬30°20′48.15″。
(二)建设方案。汪洲河中桥跨径组合为3×30m,全长97m,桥梁分为3幅,横断面总宽度为49.5m,在河道内布设1组圆形桥墩(1#墩),桥墩直径为1.4m,1#墩与左岸外堤脚最近水平距离为8.22m,2#墩与右岸外堤脚最近水平距离为10.20m;洛江河小桥跨径组合为1×20m,全长26m,桥梁分为3幅,横断面总宽度为44.75m,在河道内没有桥墩,两座桥台均在两岸道路处,0#桥台与左岸外堤脚最近水平距离为10.20m,1#桥台与右堤外堤脚最近水平距离为8.98m;通顺河中桥跨径组合为3×30m,全长97m,桥梁分为4幅,横断面总宽度为42m,在河道内布设2组圆形桥墩(1#-2#墩),桥墩直径为1.4m,1#墩与左岸外堤脚最近水平距离为4.60m,2#墩与右岸外堤脚最近水平距离为4.00m。汪洲河中桥、洛江河小桥、通顺河中桥桥梁上部结构采用预制预应力箱梁,下部结构采用柱式桥墩,桩柱式桥台,桥梁轴线方向均与河道水流方向垂直,桥梁与河道两岸堤防平交,利用原堤防路面,平顺连接规划道路。
(三)防洪标准。基本同意拟建工程设计防洪标准,汪洲河中桥、洛江河小桥、通顺河中桥桥梁设计防洪标准为100年一遇,跨越处河道设计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汪洲河中桥20年一遇设计洪水位为24.39m、100年一遇设计洪水位为24.83m;洛江河小桥20年一遇设计洪水位为23.02m、100年一遇设计洪水位为23.67m;通顺河中桥20年一遇设计洪水位为24.93m、100年一遇设计洪水位为25.95m。
二、基本同意《报告》的综合评价结论,认可工程在采取相应措施后对堤防稳定、第三人合法水事权益无不利影响,对防洪工程安全及防汛抢险无明显不利影响。
三、基本同意《报告》中防洪评价的计算内容、方法、成果及防洪综合分析结论。
四、堤防安全管理范围内的开挖、回填等施工须严格执行《堤防工程施工规范》(SL/T260—2025)。严禁在河道管理范围内非法倾倒弃土弃渣,施工结束后须及时清除临时设施,确保河道行洪通畅。
五、该工程占用的河道、涵闸管理范围内土地权属不变,仍为水利工程用地。施工须注意防洪安全,妥善维护防洪工程设施,如有损毁应及时按原标准恢复。因施工或运行引发堤防险情的,你单位须承担整险责任及全部后果。
六、为确保防洪安全,涉河工程不得在汛期(每年5月1日至10月15日)施工,开工前,须到所属河道管理单位办理备案;涉河破堤工程需建设及运行期间,应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监管,服从市防汛指挥机构统一调度。建设单位须编制防汛应急预案,并报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七、本批复自签发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三年。逾期未开工建设或未获国家审批、核准的,本批复自动失效。如需延续,应在期满30日前提出申请。工程建设中如涉河方案发生重大调整,须重新办理许可手续。
仙桃市水利和湖泊局
2026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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