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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桃市水利和湖泊局行政检查事项和依据公示
发布时间:2025-02-27 16:50 来源:仙桃市水利和湖泊局

序号

行政检查事项名称

检查依据

1

对河道采砂的监督

《湖北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

2

对取用水户的监督

《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

3

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的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等

注:行政检查事项填写要严格落实权责清单制度,梳理本领域现有的涉企行政检查事项并实行动态管理,对没有法定依据的要坚决清理,对法定依据发生变化的要及时调整,对没有实际成效的要予以取消。行政检查事项未经公布的,不得实施。检查依据填写要对应检查事项涉及的法律、法规、规章的全称,除法律外,均要注明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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