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22日至24日,湖北省营商环境评价工作组组织第三方对各市(州)、直管市营商环境进行了全面评价,我局牵头的保护中小投资者指标在全省排名靠后,给我市营商环境造成了不良影响。今年,我局将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和效果导向,围绕保护中小投资者指标体系内容,充分发挥职能,完善体制机制,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不断优化我市法治化营商环境。
1.加强学习研究。保护中小投资者指标是世界银行全球营商环境评估的十二大指标之一,对我市而言还属于新生事物,作为该指标的牵头部门,更应该加强对该指标的学习研究,明确我市中小投资者范围及保护中小投资者的目标要求,及时研究推进保护中小投资者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推动保护中小投资者各项任务落实。
2.加强沟通联络。加强与市人民法院、湖北银保监局仙桃监管组、市金融办沟通,建立健全政府、法院、湖北银保监局仙桃监管组、市金融办联动工作机制,定期研究保护中小投资者举措,形成保护中小投资者合力。根据需要,积极争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市经信局支持,摸清我市中小投资者底数,拓宽中小投资者维权渠道。
3.加强工作落实。一是在机构组建上做文章,围绕构建完善的投资者保护体系,成立专门的投资者保护机构,开展中小投资者维权、法律宣传等系列活动,拓宽我市中小投资者维权渠道。目前,市保护中小投资者法律服务站已获得市委编办批复。二是在法治宣传上做文章,组织公司业务、证券业务领域律师为中小投资者提供公益性法律宣讲及普法宣传,定期发布保护中小投资者相关政策及案例,提升中小投资者维权意识。三是在制度建设上做文章,建立完善并适用公司纠纷案件特邀调解员名册制度、委派调解或委托调解机制、示范判决机制、繁简分流机制、多元化解纠纷机制、“书证提出命令制度” 及“律师调查令制度”等制度,提升中小投资者诉讼便利度。四是在案件培育上做文章,针对我市无公司纠纷、证券期货纠纷案例的实际,加强案例指导,积极在审理股东知情权纠纷、利润分配权纠纷、优先购买权纠纷等方面培育案件,确保我市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工作有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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