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11378025/2022-10837 | 信息类别: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仙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文日期: | 2022-06-17 |
| 标 题: | 仲裁业务办理程序及注意事项 | ||
| 文 号: | 无 | 效力状态: | 有效 |
仲裁申请所需资料
1.申请书(被申请人是1个单位,申请书为2份;被申请人为2个单位,申请书为3份,依次类推)。注意:申请书需打印,签字需手写,模板见下方附件1(模板上的字及所填的内容均要打印);
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注意:身份证复印件需正反两面复印;
3.被申请人营业执照或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资料1份,注意:如无法拿到企业营业执照,则可以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获取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资料;
4.能证明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及争议的基本立案证据2套,填写证据目录(模板见下方附件2),证据举例说明:工资发放凭据、劳动合同、考勤打卡记录等;涉及工伤的,应提交《工伤认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
5.如是代理人办理业务,则还需提交如下资料:
①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需载明委托人和代理人身份信息、事项及权限,委托人签章并加盖手印,委托代理人范围为直系亲属、律师及法律工作者);
②代理人为律师、法律工作者的,应提交能证明委托代理人执业资格的有效执业资格证件、律师事务所或者法律服务所公函;
③代理人为普通公民的,应提交有效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有关社会团体推荐信(需载明推荐单位、被推荐人、推荐事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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