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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双随机联合检查
发布时间:2023-05-11 10:30 来源:仙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一、根据《仙桃市市场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下达2023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仙市监联办〔2023〕1号)文件的精神,按《仙桃市2023年度开展劳务派遣用工检查“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实施方案》仙人社发〔2023〕8号文件,结合仙桃市劳动派遣用工监管实际,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的企业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抽查对象7家,联合仙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2023年5月10日—2023年5月30日根据监管职责和内容,对劳务派遣单位的以下招工用工情况进行监管检查:

1.是否依法开展劳务派遣业务,包括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履行信息审查义务,是否存在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向劳动者收取押金等行为;

2.是否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依法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如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等;

3.是否存在克扣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的行为。

在检查5家未发现问题,1家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联系,1家停业。

二、根据《仙桃市市场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下达2023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仙市监联办〔2023〕1号)文件的精神,按《仙桃市2023年度开展劳动用工监管“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抽查实施方案》仙人社发〔2023〕8号文件,仙桃市劳动用工监管实际,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的企业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抽查对象20家,联合仙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仙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国家税务总局仙桃市税务局、仙桃市交通运输局在2023年5月15日—2023年5月31日根据监管职责和内容,对仙桃市各类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工资支付、参保缴费等情况进行监管检查:

1.制定本单位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

2.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

3.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

4.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

5.遵守工作时间(含特殊工时制)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6.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

7.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8.农民工实名制管理;

9.劳务合同签订;

10.农民工工资专用账号开设;

11.劳务用工登记台账;

12.劳务工资发放明细。

13.工资保证金制度;

14.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

15.维权信息公示制度;

16.登记事项;

17.公示信息;

18.税务登记情况;

19.发票使用情况;

20.申报纳税情况。 

在检查10家未发现问题,6家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联系,4家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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