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仙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其他主动公开内容 > 双随机一公开
关于印发《仙桃市关于开展劳务派遣用工 “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实施方案》的 通知
发布时间:2022-06-03 17:25 来源:仙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仙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国家税务总局仙桃市税务局

市劳动保障监察局,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市市场管理站,市税务局各分局、局内各单位:

现将《仙桃市关于开展劳务派遣用工“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仙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仙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国家税务总局仙桃市税务局

2022年5月19

仙桃市关于开展劳务派遣用工“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实施方案

根据《仙桃市市场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下达2022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仙市监联办〔2022〕1号)《关于调整仙桃市2022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仙市监联办〔2022〕4号)文件精神,结合仙桃市劳动用工市场监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时间安排

2022年5月23日—2022年5月31日

二、抽查范围

抽查对象: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的企业名录库中随机抽取。

抽查范围:仙桃市劳务派遣相关单位的3%。

三、抽查内容

各部门根据监管职责和内容,对劳务派遣单位的以下招工用工情况进行监管检查:

(一)人社部门

1.是否依法开展劳务派遣业务,包括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履行信息审查义务,是否存在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向劳动者收取押金等行为;

2.是否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依法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如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等;

3.是否存在克扣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的行为。

(二)住建部门

1.农民工实名制管理;

2.劳务合同签订;

3.农民工工资专用账号开设;

4.务工人员登记办卡;

5.劳务工资发放。

(三)税务部门

1.税务登记情况;

2.发票使用情况;

3.申报纳税情况。 

四、组织实施

(一)任务分工

各部门需熟悉使用湖北省“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组织好本部门的执法人员依法实施抽查。

(二)检查分工

各部门被抽到的执法人员以各自的执法证号为用户名,登录湖北省“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下载打印检查表格,根据要求进行检查,统一组织,一次性完成。

(三)抽查结果公示

各部门的执法检查人员应自完成“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后20个工作日内,以执法证号为用户名登录湖北省“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将抽查结果录入并公示。

(四)后勤保障工作

原则上联合抽查各部门负责本部门抽查工作的车辆保障。

(五)后续监管工作衔接

各联合抽查部门在检查过程中如发现违法行为,应及时依法依规进行立案查处。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沟通联系,密切协调配合。市人社局作为本次“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的发起部门,应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各执行单位要按照联合抽查的工作安排,密切合作,确保联合抽查有序开展。

(二)统一监管服务,减轻企业负担。在联合抽查工作中,各部门要注重服务与监管相统一,执法人员在监督检查中要廉洁执法,依法行政。要增强服务意识,主动接受用人单位咨询,为用人单位答疑解惑。

(三)做好信息公示,促进信用监管。联合检查工作要做好检查结果公示,及时录入抽查结果,抽查结果由系统完成数据交换,自动归集到市场主体名下,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仙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仙桃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承办

鄂公网安备 42900402000120号鄂ICP备06003809号政府网站标识码:4290040001版权所有  严禁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