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就用人单位行使劳动关系单方解除权作出了限制,分别是:(1)职工疑似患职业病的;(2)职工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丧失劳动能力的;(3)职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5)老职工工作满十五年且距退休不足五年的;(6)其他法定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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