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11378025/2025-23500 | 信息类别: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仙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文日期: | 2025-07-16 |
| 标 题: | 关于严格规范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领工作的通知 | ||
| 文 号: | 无 | 效力状态: | 有效 |
为确保我市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政策规范实施,切实保障财政资金使用安全,现就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符合补贴申请的条件
1.原国有、集体企业中在劳动人事部门办理了招工招干手续的下岗职工。
2.女性年满52周岁、男性年满57周岁的大龄就业困难人员。
3.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4.建档立卡脱贫户和监测对象。
5.经市农业农村局认定的退捕渔民。
申报人员要求是仙桃市户籍从事灵活就业的人员,且已缴纳2025年度社会保险费。“下岗职工”和“退捕渔民”的年龄要在2024年12月31日之前,女性年满40周岁(1984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不超过55周岁,男性年满50周岁(1974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不超过60周岁。
二、不予受理补贴申请的情形
申请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领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1.已注册登记为《工商营业执照》载明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股东或财务负责人等企业任职人员(含挂名任职);
2.在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当月及补贴申领期间存在单位(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含工伤保险)参保记录的;
3.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且处于失业保险待遇享受期的。
三、违规处理规定
经核查发现不符合条件仍获取补贴的,申请人应当全额退还已领取的补贴资金。对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补贴的,将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四、注意事项
申请人应如实填报个人信息,主动申报就业状态变化情况;各级经办机构要加强信息比对核查,建立动态监管机制。
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728-3237309),接受社会监督。
特此通知。
仙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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