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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1378025/2022-21689 信息类别: 农业、畜牧业、渔业
发布机构: 仙桃市农业农村局 发文日期: 2022-05-30
标 题: 仙桃市农业农村局行政执法职责
文 号: 效力状态: 有效
仙桃市农业农村局行政执法职责
发布时间:2022-05-30 16:20 来源:仙桃市农业农村局

仙桃市农业农村局行政执法职责

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农业、畜牧、农机、水产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制定仙桃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相关工作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农药,种子,肥料等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和执法工作。

三、负责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养殖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和执法工作。

四、负责农产品含果蔬产品、畜产品等质量安全,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的监督管理和执法工作。

五、负责动物及其产品检疫,种畜禽等监督管理和执法工作。

六、负责农业、畜牧、水产、农机生产,经营,使用等监督管理和执法工作。

七、指导全市农业行政执法队伍的建设和业务培训工作,做好全市农业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资格管理工作。

八、做好品一标的产品及产地认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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