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仙桃市农业农村局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策 > 政策解读
关于印发《2023年国家粮油规模种植主体 单产提升行动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3-10-24 15:45 来源:仙桃市农业农村局

起草背景

围绕贯彻落实2023年中央和湖北省委一号文件精神,按照《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省财政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国家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行动项目申报与实施工作的通知》(鄂农办函2023159号)文件要求,支持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创新组织方式、集成种植模式,不断推广应用主要粮油作物关键技术模式,进一步提升水稻、油菜单产水平,挖掘小麦、玉米、大豆增产潜力,示范带动大面积均衡增产,推动全粮油生产能力迈上新台阶现制定2023年国家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行动项目实施方案》,请遵照执行。

主要内容

一、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聚焦粮油规模种植主体。是坚持聚焦服务重要农产品。是坚持推动服务规模经营。四是坚持以市场为主导。

、实施内容

(一)扶持方向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结合仙桃实际,主要围绕粮食作物生产和大豆油料等大宗农产品采用集成种植、关键技术、提高单产等开展支持项目实施范围为全市符合条件的粮油种植主体,可以是全市20个镇、街道、场及风景区的耕地。时间安排为2024年元月初11月中旬。

(二)补助方式。为推进规范管理,仙桃市采取补贴规模种植主体、农机服务主体的方式,用好用了用足补助资金,项目实施完毕,结合检查验收结果测算补助资金。

(三)实施流程。

1选定服务组织。在深入调研、广泛了解规模经营主体需求同时,全面掌握仙桃粮油种植主体、农机服务主体基本情况。

2签订服务合同。在对种植规模主体、农机服务主体进行项目实施环节要求、环节标准的基础上,与市经管局签订项目实施责任状,责任状明确服务地块、服务面积、服务内容、作业时间、质量要求、质检验收等内容,按要求做好生产记录。

3开展实施监督。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定期进行检查督办,保证项目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4加强服务验收。一方面,加强服务标准监督。监督服务主体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开展服务,保证项目质量;另一方面,加强项目结果审核。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仙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仙桃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承办

鄂公网安备 42900402000120号鄂ICP备06003809号政府网站标识码:4290040001版权所有  严禁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