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农业保险保障水平,推动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根据省农业农村厅 省财政厅《关于2022年小麦完全成本保险及育肥猪保险经办机构遴选结果的通知》(鄂农函〔2022〕429号)精神,现制定仙桃市2023年小麦完全成本保险试点工作方案,请遵照执行。
起草背景
通过开展小麦完全成本保险,进一步提高小麦种植户抵御灾害风险能力,稳定种粮农民收益,更好地保障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供给,根据《财政部农业农村部银保监会关于扩大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实施范围的通知》(财金〔2021〕49号)和省农业农村厅 省财政厅《关于2022年小麦完全成本保险及育肥猪保险经办机构遴选结果的通知》(鄂农函〔2022〕429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小麦种植实际,制定本方案。
主要内容
1.基本原则。试点工作遵循自主自愿、政策协同、惠及农户的原则。
2.保障对象。小麦种植农户和有关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以及其他农业生产经营组织。
3.保险金额、保险费率和保费。保险金额600元/亩,覆盖小麦直接物化成本、土地成本和人工成本等农业生产总成本;保险费率5.5%。保费中央财政补贴比例为45%,省级财政补贴比例为25%,农户自缴保费为30%。
4.保险责任。在保险期间内,由于下列原因直接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且损失率达到20%(含)以上时,保险人依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一是暴雨、洪水(政府行蓄洪除外)、旱灾、内涝、风灾、雹灾、冻灾、高温热害、低温冷害、地震等自然灾害;二是火灾等意外事故;三是病虫草鼠害。保险期间起始时间为保险标的出苗成活后,到小麦成熟后收获时止。
5.职责分工。财政局负责保费补贴资金筹集、拨付、结算和绩效管理等工作;农业农村局负责指导和协助承保机构进行查勘定损,督促承保机构据实承保;乡镇配合做好农业保险相关数据的真实性审核、查勘定损及理赔纠纷处理工作;保险监管部门依法对农业保险业务实施监督管理,规范农业保险承保理赔行为,保护农业保险活动当事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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