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免除对象
1、具有仙桃市户籍,死亡后在仙桃市辖区内殡仪馆实行火化的人员;
2、非仙桃市户籍,在仙桃市辖区内死亡且遗体在仙桃市辖区内殡仪馆实行火化的人员。
二、办理流程
(一)登记
符合本通知规定的免除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对象死亡后,在本市殡仪馆火化的,治丧经办人在登记处需提交以下材料:
1.治丧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免除对象的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身份证、户口簿或相关单位出具的身份证明等);
3.免除对象的死亡证明原件(由医疗卫生机构或公安部门出具)。
(二)填表
治丧经办人在市殡葬管理所下辖各殡仪馆窗口领取并填写《仙桃市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免除登记表》(一式三联,存根、经办人、市殡葬所各执一联),签字确认后交殡仪馆工作人员存档。
(三)免除
经各殡仪馆审核,符合免除项目及标准的对象,在办理遗体火化手续时直接免除相关殡葬服务费用。
三、减免项目及标准
仙桃市基本殡葬服务费减免项目表 | |
减免项目 | 减免标准 |
普通炉火化费 | 530元/具 |
遗体接运费 | 城区450元/具 |
乡镇500元/具 | |
遗体冷藏费(当日气温25℃以上) | 12元/小时×3天内 |
骨灰寄存免费(1年) | 15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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