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制定背景
党的十八大以来,连续实施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两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学前教育、高中教育、特殊教育取得快速发展,基础教育保障条件和教育质量得到显著提升,有效缓解了教育资源紧张的问题,但仍然存在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等问题。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党的二十大关于“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的部署要求,积极服务仙桃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推进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决定实施“十四五”学前教育、高中教育、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
二、主要依据
1.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印发《“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和《“十四五”县域普通高中发展提升行动计划》的通知(教基〔2021〕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办发〔2021〕60号)
2.《省教育厅等十四部门关于印发〈湖北省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2022—2025年)〉〈湖北省县域普通高中发展提升行动计划(2022—2025年)〉〈湖北省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2022—2025年)〉的通知》(鄂教基〔2022〕9号)。
三、主要目标
1.“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目标。围绕补齐普惠资源短板、完善普惠保障机制、全面提升保教质量为重点任务,进一步提高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健全覆盖城乡、布局合理、公益普惠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提高幼儿园保教质量。到2025年,全市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50%以上,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85%以上,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2%以上。
2.普通高中发展提升行动计划目标。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努力推进普通高中整体办学水平全面提升,确保到2023年,全市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3.5%以上;到2025年,普通高中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机制基本健全,全市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5%以上。
3.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目标。建立健全特殊教育办学体系,到2025年,全市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精神、多重残疾以及其他有特殊需要的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7%,非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儿童青少年受教育机会明显增加。
四、文件起草过程
文件已征求市委编办、市发改委、市残联等13个单位的意见,共收到13家单位回复。各单位提出的修改意见均已采纳,并按规定报司法部门进行合法合规性审查,由14个部门联合印发实施。
五、主要内容解读
1.“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目标。该行动计划一共有三大内容,分别是总体要求、任务举措、组织实施。其主要任务举措:一是持续增加普惠性资源供给,优化普惠资源布局,加快扩充公办资源,实施学前教育“5085”攻坚行动。二是健全政策保障机制,完善经费投入机制,落实财政补助政策,加强幼儿园收费管理,完善家庭困难幼儿资助政策。三是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优化教师培养培训,配齐配足师资力量,保障教职工待遇,严格师德师风建设。四是强化办园行为监督管理,完善规范管理机制,严格办园准入管理,加强日常监督管理。五是强化幼儿园安全保障。健全安全风险防控体系,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六是提升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推动幼儿园教育教研改革。文件提出,要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明确学前教育发展目标、重点任务、重要举措和部门责任分工,争取上级支持,强化督导评价,推动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
2.普通高中发展提升行动计划目标。该行动计划一共有三大内容,分别是总体要求、主要措施、组织实施。其主要措施为:实施普高标准化建设工程,消除普通高中大班额大校额,完善普通高中经费投入机制、健全教师补充激励机制,提升普通高中教师能力素质,深化招生管理改革,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积极参与托管帮扶工程。
3.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目标。该行动计划一共有四大内容。一是总体要求,二是目标任务。健全教育体系,完善保障机制,提高师资水平,提升教育质量。三是主要措施。保障入学安置,确保义务教育应上尽上,完善送教上门工作机制,尽力发展以早期康复为主的学前教育,加快推进以职业教育为主的高中教育,发展面向残疾学生的高等教育和继续教育,健全特殊教育服务体系。推进融合教育,推进普通教育和特殊教育的融合,积极探索适应残疾儿童和普通儿童共同成长的融合教育模式,推动职业教育和特殊教育融合,促进医疗康复、信息技术与特殊教育融合,提升特殊教育办学质量。强化支持保障,坚持特殊教育经费逐年增长的原则,积极争取资金建设市特殊教育学校资源中心和普校资源教室,积极申报项目建设资金,进一步提高残疾学生资助水平,努力提高特殊教育教师待遇,提高特殊教育发展水平。加强队伍建设,加强特殊教育教师的培养、培训工作,出台特殊教育教师人员编制政策,提高特殊教育师资水平。四是组织实施,加强统筹规划,进一步完善以政府为主导,教育、发改、民政、财政、人社、卫健、残联等部门共同参与的特殊教育组织管理体系,建立健全特殊教育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解决全市特殊教育提升计划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加强宣传引导,加强督导评估,确保残疾儿童少年特殊教育目标责任的落实。
三项提升计划严格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出台的相关政策执行。行动计划由市教育局、市委编办、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残联等相关部门共同负责解释。
解读科室:市教育局基教科(3310369)、学前教育科(33214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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