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建桥、盛义敏、黄玲玲、胡凡、陈俊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关于推动全市“双减”政策落地见效的建议》已收悉。非常感谢你们对仙桃教育的关注,就“双减”政策贯彻落实情况现答复如下。
自去年7月24日国家出台“双减”政策以来,市教育局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坚持“减负提质双向发力,校内校外并驾齐驱”,全力守牢教育阵地,全面规范校外培训行为,“双减”工作取得较大成效,得到省教育厅认可,被央视新闻频道报道。
一、建立健全组织体系,完善“双减”协调机制
1.加强组织领导。2021年10月29日,仙桃市正式印发《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通知>》(仙办发〔2021〕13号)文件,强化了各方责任、细化了工作措施。市政府印发《建立仙桃市“双减”工作专门协调机制的通知》,专门协调机制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仙桃市教育局,统筹做好全市“双减”日常工作。市教育局将“双减”工作纳入教育系统“两争一创”重点工作内容,列入各学校教育质量评估内容,确保“双减”工作落地落实。
2.建立协调机制。3月召开我市“双减”工作专门协调机制第一次联席会议,副市长杜伟华出席,市政府办副主任熊琼华主持会议。全市“双减”工作专门协调机制28个部门单位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分清部门职责,加强部门联动。制定了2022年“双减”工作要点,列出工作清单,坚持“双减”工作每月安排,每半月一通报,每两月一次典型经验案例工作简报制发。
二、强化办学行为管控,减轻学生课业负担
1.规范义教招生行为。精准帮助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解决入学难题。制定2022年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方案,联合科大讯飞、投入80万元建立网上招生平台,让数据多跑腿、家长少走路;合理划分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服务范围,落实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实施“公民同招”和民办学校“超额摇号”入学,届时将网络直播,邀请市纪委监委、公证机关现场监督,确保阳光招生、廉洁招生。
2.切实落实“五项管理”。出台《关于做好中小学生作业、睡眠、手机、读物和体质健康五项管理工作的通知》(仙教基〔2021〕12号),制定《市教育局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实施办法》《市教育局关于加强中小学生读物管理实施办法》《市教育局关于加强中小学生睡眠管理实施办法》和《仙桃市义务教育学校作业与考试管理指导意见》等文件,全面加强学生作业、手机、睡眠、课外读物、体质监测等五项管理。着力规范作业管理。实行“两控制三优化”,即控制作业总量、作业难度,优化作业内容、形式和反馈。减少考试分班频次,1-3年级不组织纸笔考试,4-6年级考试成绩用等级方式呈现,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着力加强手机管理。指导学校结合实际制定手机管理方案,通过“致家长一封信”、班级微信群等形式进行教育引导,做好家校共育工作。多数学校教室内安装了免费公用电话,方便学生联系家长。着力加强睡眠管理。严格执行作息时间安排,加强学生睡眠监测,做到小学上午上课不早于8:20,就寝不晚于21:30;中学上午上课不早于8:00,就寝不晚于22:00。着力加强课外读物管理。严格落实《中小学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坚持12条负面清单底线,对校园推荐图书进行清理管控。建立阅读激励机制,加大学生阅读量,组织学生阅读红色经典和古典名著。着力加强体质健康管理。建立体质健康测试和抽测复核制度,设立学生体质健康档案,落实每天两次眼保健操和30分钟大课间活动。
3.从严治理违规补课。开展向在职教师违规补课行为宣战行动,层层召开动员会,层层签订责任状,向社会公开承诺、有奖征集违规补课线索,组建专班从严查处违规补课行为,目前已处分7名违规补课在职教师,7名城区教师调往乡镇工作,对相关学校主要负责人进行全市通报批评,在职教师违规补课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4.推进城乡均衡发展。制发高中阶段招生方案,设立50名普通高中招生农村学校专项计划,进一步遏制农村生源向城区无序流动现象。制定城乡义务教育学校集团化办学方案,安排城区优质学校优秀干部、骨干教师到乡镇学校参与管理、任教,缩小城乡教育差距;争取市委编办、财政、人社等部门支持,增加教师编制,返聘退休教师、招聘应届大学毕业生,弥补教师队伍整体缺员、结构缺编的不足,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三、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增强校内学习效果
1.切实开齐开足课程。召开德育工作会议,落实《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开展全年序列化德育教育活动。开齐开足国家课程、地方课程,重点落实心理健康、生命安全、体育、音乐、美术、计算机等课程开设及管理。落实《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中小学劳动教育的实施意见》,建立综合性、系统性、实践性、开放性、特色性的劳动教育校本课程体系,全面实施学生研学实践教育活动。
2.强化作业设计质量。开展“提高作业质量,提升课堂效益”主题实践活动。组织各学校以学科教研组为单位,分学科“磨课赛课”,优选典型课例,全市学习推广;以学科、年级为单位,立足课程目标,尊重学生差异,把握学习重难点,深入研讨作业设计,实现作业减量提质。定期开展教师作业设计评比大赛和学生作业校园展,邀请家长参与监督评价,倒逼学校提升作业设计质量。
3.提升课后服务水平。联合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的通知》,“一校一案”制定课后服务实施方案,实现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全覆盖,满足学生课后托管需求。各学校结合办学特色、学生学习和成长需求,开发多种课后服务项目,一方面指导学生完成作业,对学业有困难的学生提供辅导和答疑,对学有余力的学生拓展学习空间;另一方面组织学生参加丰富多彩的兴趣小组及社团活动。
4.强化保障服务措施。一是健全组织体系。成立“双减”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负责指导与督促各校落实工作措施;制定领导及科室蹲点包校工作方案,随机抽查并通报,确保增强工作实效。各学校组建相应机构,层层督办,并接受家长监督。二是落实经费保障。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的通知》,明确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收费标准、收费方式,纳入预算管理及发放,为顺利优质开展课后服务、减轻学生课业负担、经济负担提供保障。三是抓实协同育人。各学校开办家长学校,邀请心理教育专家、家庭教育专家开办讲座,鼓励家长多陪伴孩子,引导家长树立科学育儿观念;多类别召开家长、学生座谈会,调查了解家长、学生焦虑困惑,加强沟通,劝解家长学生,疏通情绪,改进工作措施。
四、强化培训机构治理,全面规范培训行为
截至目前,全市116家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1家登记为非营利性民办学校,115家登记为营利性民办学校),已有107家学科类机构申请转型或停办,9家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压减率92.2%,居全省前列,我市在全省“双减”工作调度会上作典型发言,先进经验在全省推广。
1.广泛宣传,引导平稳转型。一是加强宣传,畅通渠道。通过学校电子显示屏、告家长书、召开家长会等多种形式,向家长宣传国家“双减”政策,提醒家长妥善安排孩子课余时间,杜绝盲目报班,谨慎选择校外培训机构。设置举报电话,畅通群众监管举报途径,对举报线索严厉查处,并通报相关处理结果。二是主动作为,做好服务。印发《关于做好义务教育学科类培训机构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相关工作的通知》,明确时间节点,办理流程以及工作要求。分片区组织专班逐户宣讲政策,沟通答疑,安抚情绪。与市场监管局沟通协调,做好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注销工作;与民政局召集有“营转非”意向的学科类机构负责人,对登记转型流程进行培训,确保依法依规、高效便捷、平稳有序完成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营转非”工作。
2.从严审批,规范办学行为。一是停止学科类培训机构审批。向社会告知不再受理申请办理义务教育阶段(包括高中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业务。同时,对已经受理还未审批的,主动与申请人取得联系详细解释告知。二是从严审批“营转非”机构办证。对9家有意向继续举办学科类校外培训的机构,严格按审批标准和办理流程进行材料审核和现场查验。严格审核教材、培训内容,坚决禁止教材内容超纲、超前、低俗违法、盗版侵权等问题;严格教师备案,所有培训机构授课教师必须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机构从业人员均具备相应资格证书,不得为公职人员;机构场地均要通过消防安全验收,安保器械完备,视频监控全覆盖并能保存30天以上。目前,9家校外培训机构均已完成审批,重新核发办学许可证,正在进行非营利性法人登记工作。三是全面落实预收费监管。联合市发改委合理制定义务教育阶段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基准收费标准:10人以下班型36元/标准课时/人次,10-35人班型26元/标准课时/人次,35人以上班型20元/标准课时/人次,上浮幅度不得超过10%,下浮不限。与中国银行加强合作,推进学科类预收费监管工作,逐步落实银行托管和风险保证金措施。目前,9家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已完成30万元风险保证金存入工作,各机构与中国银行分别签订托管协议,开立预收费专用账户,严格执行政府指导价收费,实现预收费“应托管、尽托管”。
3.精心组织,开展专项治理。一是开展联合执法行动。联合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城管局、市应急管理局等部门,不定时开展联合执法行动,进行全面排查整治。市政府办牵头,市教育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卫健委、市城管局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和“回头看”,清理整顿全市各机构场所内违规开设幼小衔接班问题,拆除全市户外校外培训广告牌。二是开展日常巡查工作。全市建立了89人的双休及节假日的巡查队伍,巡查方式采取中心学校单独巡查和与相关部门联合巡查两种方式进行,采取周报制形式上报巡查情况,严防培训机构顶风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严查以非学科类培训名义开展学科类培训,以“托管”“研学”等名义或“一对一”“一对多” 隐形变异开展“地下”违规培训,治理工作取得一定成效。
仙桃市教育局
2022年5月30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