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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1378025/2024-12005 信息类别: 其他
发布机构: 仙桃市交通运输局 发文日期: 2024-02-21
标 题: 仙桃市交通运输局2023年度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落实情况的报告
文 号: 效力状态: 有效
仙桃市交通运输局2023年度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落实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4-02-21 10:37 来源:仙桃市交通运输局

为切实推动我市交通系统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根据湖北省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我局结合工作实际,现2023年度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扎实推进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

我局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共2项,分别为省序号46和省序号47。为了确保按时完成整改销号任务,我局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领导和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局综合运输科、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相关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工作方案,明确了工作任务、细化了工作职责、强化了工作措施以及组织协调推进、工作进度督办、整改销号验收等与市生态环境局城管执法局市委军民融合办等相关单位建立联动监管机制,多次召开联席会议,深入现场进行督导检查,强化部门沟通协作,形成监督合力确保各项整改任务按时圆满完成。

关于省序号46友邦船厂问题,我局制定了3条整改措施:一是加强岸线管理;二是加强环境监管;三是健全联合监管机制。目前已完成销号任务。

关于省序号47船舶垃圾、污水、含油废水量底数不清等问题,我局制定了5条整改措施:一是对船舶污染防治工作进行“回头看”;二是加强检查结账;三是严格落实岸电核查和月报制度;四是推进船舶受电设施改造任务;五是巩固污染防治总体能力。目前我局正按照要求进行销号。

二、扎实推进碧水保卫战重点工作

(一)大力推进船舶港口岸电设施建设工作。我市集装箱码头和公务码头已全部建设、使用相应的岸电设施。严格落实靠港船舶岸电核查制度。截至1220日,仙桃港集装箱码头共使用岸电次数234次,接电时间1626小时,用电量2926kwh,仙桃港集装箱运输船舶使用岸电率为100%。另外,我局根据2023年度船舶岸电系统受电设施改造工作计划,组织专人负责跟踪企业船舶岸电改造情况并制定跟进台账会同船舶检验部门与产品生产方、图纸设计方、建设安装方及企业船东无缝对接,做到岸电改造安装情况及时反馈协同配合有效推进船舶改造工作。目前,我市34艘船舶已全部完成了船舶受电设施改造工作。

(二)加强船舶港口污染物接收处置工作。我市港口和船舶含油污水、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的接收、转运由市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的第三方公司进行统一免费接收,接收、转运、处置等三方单位全部注册“船E行”APP。我局对船舶偷排漏排污染物的违法行为依法从严处罚,依法对不按规定使用岸电的船舶和港口进行处罚。截至1218日,我市共接收船舶垃圾14.71吨、船舶生活污水1639.27立方米、船舶含油污水3.465立方米。

规范船舶污染防治的日常监管。一是强化对船舶污染物回收企业规范运营的监管。严格落实船舶污染防治监管责任,明确各方职责,确保全过程不发生二次污染。二是加强对营运船舶监管。重点对船舶污染物偷排超排、垃圾随意丢弃等违法行为进行重点打击。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组织联合执法检查的方式,深入现场对到港船舶《防止油污染证书》《防止生活污水污染证书》《防止垃圾污染证书》《油类记录簿》《垃圾记录簿》等主要证件,船舶生活污水处理装置或储存设施,油水分离器或残油、油水收集设施、生活垃圾收集设施等进行检查,防止偷排漏排的现象发生。三是加强信息化监管。按交通运输部要求,积极推行船舶水污染物联合监管与服务系统E的使用,并联合仙桃市生态环境局、市城管执法局对E实行全链条监管。

)深入开展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行动。根据《关于印发仙桃市入河排污口整治验收销号实施方案的通知》(仙环专指〔2023〕3号)的要求,我成立副局长任组长的验收核查专班,对我负责的4入河排污口蔡滩村砂石转运码头、仙桃港口、封口头村汉江边废弃趸船、何坝村北500米仙粼码头按照规范整治标准进行了现场核查验收均验收合格;并已按要求完成销号工作。

三、扎实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一)我局制定了《仙桃市交通运输局关于2023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工作方案》《仙桃市交通运输局关于重污染天气应急保障预案》等,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为核心,坚持“集中整治、落实长效、部门联动、分工协作、齐抓共管”原则,确保交通运输领域大气污染得到有效控制,努力为我市大气环境持续改善做出交通贡献。

(二)我局积极实施公交优先战略,明确新上线车辆新能源占比必须达100%目前已完成18条农村客运线路公交化改造,收购老旧燃油车辆322台,新投入新能源纯电动公交车215台,新建充电桩106个,新改建首末发车站5个

我局强化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车超标排放治理,积极引导运输经营者加快淘汰营运老旧货车,鼓励更新新能源货车;并加强营运货车准入管理,严禁排放不达标车辆进入道路货运市场开展营运。截至目前注销Ⅲ及以下排放标准96台

(四)加强城市大气面源污染防控。我局严格要求交通施工过程必须严格落实“六个百分之百”。目前215省道张沟至北口大桥改扩建工程第二标段、第三标段、318 国道仙桃市国家级高新区至蔡甸改线工程等项目开挖段100%水码围挡;拌合站道路100%硬化;土方施工100%湿法作业;渣土车100%封闭;拌合站出入车辆100%冲洗;工地物件、土堆100%覆盖。

有序实施汽车排放检验和维护制度(I/M制度)。我局工作人员不定期对我市7家M站的人员业务水平、机动车排放污染检测作业规范制度、机动车排放污染检测和维修治理流程等进行日常督查,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各类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并常态化监督M站维修信息及时上传信息系统平台,加强汽车排放性能维护(维修)站监督检查,确保实施汽车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联动和信息闭环管理。

(六)加强机动车维修喷漆污染监管执法。成立了机动车维修行业节能减排工作专班,并根据相关规范及要求,开展了日常监管及巡查工作。工作专班制定工作目标,划分工作重点,明确工作职责,工作专班共计巡查各类维修企业320余家次,下达现场责令整改意见48起,取缔露天喷漆现象2起,作出环保类行政建议21条,通报违规企业1家。

严格落实道路绿色施工。一是严格按图施工,落实设计图纸环境保护理念。加大各个项目施工管控,推进绿色施工理念。在各个项目中,始终环境保护为核心,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二是严防空气污染,营造文明施工环境。在各个项目施工中,采用水措施,以降低施工期间粉尘和其他材料对大气的污染程度运输施工材料的运输须遮盖,以减少跑漏三是集中拌合生产,标准化施工各站区按照环境保护要求,按照标准化进行建设,对材料进行分类堆放并覆盖,设置防尘网,配备雾炮机,生产垃圾水及废料集中处理。进出站口设置冲洗池,严格对运输车进行冲洗后,才能出站。

(八)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规范化管理。我局督促市四达公司按照规定修订了机械设备管理制度,把机械设备环保管理纳入公司日常管理之中,做到常检查常督促常整治,使机械设备始终处于性能良好的可控状态,严格提升操作手环保意识,同时规范设备运输要求公司自有设备及合作设备转场时,不得在城市道路及已完工道路上行驶,必须由具有相应资格的运输车辆组织运输,确保安全与环保。最后,加大设备日常巡查力度公司设备及安全管理人员,每周不定期对所有在建工地的机械进行日常巡查,主要对设备的外观、性能、环保标牌、操作员证件、岗位责任制等进行核查,确保人人有证、车车有牌。

四、扎实推进环保宣传工作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开展2023年全国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活动的通知》(发改环资〔2023〕770号)精神,紧紧围绕“节能降碳,你我同行”“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的活动主题,结合实际,积极开展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生态环境保护氛围。在局机关、客运总站、东区车站等地的LED屏幕上循环播放“节能降碳,你我同行”“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活动标语,并通过悬挂标语横幅、张贴海报等,积极引导市民、旅客外出时优选公共交通等绿色出行方式,让环保理念深入人心。另外,积极向省交通运输厅、市生态环境局、仙桃日报上报相关信息30余篇,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五、存在的不足

我市目前暂未建设污染物接收专用码头,接收压力较大,接收船无固定污染物转运点,污染物转运困难。

下段,我局将持续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市环委会相关文件精神,巩固现有成果,严格督查考核,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加大宣传力度,强化舆论引导,加强部门联动配合,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扎实推进碧水保卫战重点工作,继续抓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圆满完成交通领域环保各项任务。

专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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