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仙桃市交通运输局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处罚/强制 > 行政处罚决定
鄂交综仙罚〔2025〕423号
发布时间:2025-09-01 09:40 来源:仙桃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

湖北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卷宗

鄂交综仙罚〔2025〕423号

案由

在内河通航水域进行有关作业未经备案案

行政相对人

张小龙

行政执法机关

仙桃市交通运输局

执法人员

丁纯波   尹  峰

处理结果

罚款10000元

立案日期

2025年06月26日

结案日期

2025年08月21日

归档日期

2025年08月28日

保管期限

长期

本卷宗共     页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仙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仙桃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承办

鄂公网安备 42900402000120号鄂ICP备06003809号政府网站标识码:4290040001版权所有  严禁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