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根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办发〔2024〕5号)和《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环发〔2015〕4号)严格落实预案“定期评估、动态优化”要求制定本应急预案。
二、制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处理办法》《湖北省突发事件应对办法》《湖北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仙桃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规定。
三、出台目的
为进一步健全仙桃市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机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环境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四、目标任务
提高对突发环境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置能力,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环境事件的环境风险以及危害。
五、主要内容
《仙桃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订后包括总则、组织机构与职责、预防、预警和信息报告、应急响应、后期工作、应急保障、监督管理、附则等章节,依机构改革调整组织机构,明确应急指挥部成员,由市政府市长担任总指挥,市政府分管环保工作的领导任副总指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生态环境局,由市生态环境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同步国家、省级事件分级标准,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大小、紧急程度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将预警分为四级,由高到低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另外补全新增部门及乡镇应急通讯录,更新2025年专家库,新增水文、危化品处置领域专家,提高对突发环境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置能力,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环境事件的环境风险以及危害等主要内容。
六、主要内容解读
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大小、紧急程度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将预警分为四级,由高到低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1)红色预警:情况危急,可能发生或引发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或事件已经发生,可能进一步扩大影响范围,造成重大危害的事件。
(2)橙色预警:情况紧急,可能发生重大突发环境事件;或事件已经发生,可能进一步扩大影响范围,造成更大危害的事件。
(3)黄色预警:情况比较紧急,可能发生或引发较大突发环境事件;或事件已经发生,可能进一步扩大影响范围,造成较大危害的事件。
(4)蓝色预警:存在重大环境安全隐患,可能发生或引发突发环境事件的;或事件已经发生,可能进一步扩大影响范围,造成公共危害的事件。
七、新旧应急预案主要变化
相比《仙桃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21年版),2025年修订版《预案》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变化:
(1)组织机构机职责
1.按照市政府优化调整方案要求,将“仙桃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调整为“仙桃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工作专班”,市政府分管领导担任组长。
2.根据新一轮仙桃市政府机构改革情况,对有关成员单位的名称及职责进行了调整和更新。
3.调整优化现场应急响应工作专班,增设技术专家组,优化现场应急工作组职责分工并对应调整相关组成单位。
(2)应急响应
按照《湖北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要求,优化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由高到低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四个等级,进一步细化了各级应急响应的启动程序和实施主体,以确保规范、有序和高效开展应急处置。
(3)其他
1.在应急专家方面,按照仙桃市2025年公示的生态环境应急专家库名单,充实了《仙桃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应急专家名单,明确专家可参与环境应急领域及联系方式。
2.在后期处置方面,明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终止后,由生态环境部门组织开展或委托有专业鉴定资质的机构开展突发环境事件污染损害评估。
3.在应急保障方面,优化了救援队伍、资金、物资、技术、培训演练等方面保障的规定。
八、关键词解释
突发环境事件:是指由于污染物排放或者自然灾害、生产安全事故等因素,导致污染物或者放射性物质等有毒有害物质进入大气、水体、土壤等环境介质,突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环境质量下降,危及公众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或者造成生态环境破坏,或者造成重大社会影响,需要采取紧急措施予以应对的事件。
环境应急:是指为避免环境事件的发生或减轻环境事件的后果,所进行的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事后恢复与重建等应急行动。
应急监测:是指环境应急情况下,为发现和查明环境污染情况和污染范围而进行的环境监测。包括定点监测和动态监测。
九、解读单位
解读机关:仙桃市生态环境局
解读人:李勇
联系方式:0728-33176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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