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1378025/2023-25702
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发布机构
仙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23-07-12
文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3-07-15
名称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仙桃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补充说明的通知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仙桃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补充说明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7-15 来源:仙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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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沙湖、九合坑原种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排湖风景区,市政府各部门:

为加强声环境质量管理,结合当前仙桃市建设现状,对《仙桃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2020—2025)》(以下简称“区划方案”)进行补充说明如下:

一、将区划范围延伸至城市规划区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仙桃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的通知》(仙政办发〔2020〕1号)划定的声环境功能区范围为《仙桃市城乡总体规划(2008—2030)》末期2030年城市建设用地范围,未明确城市规划区内非建设用地的功能区类别,本次补充说明,将城市规划区内(图中红色虚线)、建设用地范围外(图中红色实线)的区域明确为2类声环境功能区。

二、新增部分4b类声环境功能区

由于仙桃火车站建设时间在现行区划方案实施后(2020 年12 月建成),因此未纳入现行的区划方案。本次补充说明,将仙桃火车站纳入现行的声环境功能区划,执行4b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同时明确4a类声环境功能区和4b类声环境功能区重叠区域执行4b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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