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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仙桃市生态环境执法暨大练兵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2-17 08:34 来源:仙桃市生态环境局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2025年全省生态环境执法暨大练兵工作的通知》(鄂环执法〔20252号)文件精神,为扎实做好2025我市生态环境执法暨大练兵工作,加快推进精准、科学、依法执法,统筹执法力度和温度,切实助力流域综合治理和美丽仙桃建设经研究决定,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主要任务

(一)聚焦规范涉企执法,着力提升执法精准性

1.强化执法计划落实。围绕上级安排部署、重点领域突出问题及环境质量改善任务,组织开展大气监督帮扶核查整改,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及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开展重型柴油货车和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执法检查,加强化工园区、新领域及重点领域和排污许可证、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涉水重点企业等执法检查(详见附件),持续助力污染防治攻坚。

2.提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效能。制定我市“双随机、一公开”执法计划,将对排污单位的计划性检查全部纳入随机抽查范围,进一步调整优化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等检查对象库,科学设定比例频次,分类实施随机抽查,加强现场检查事项统筹,减少对企业的干扰,切实提升随机抽查执法效能。

3.拓展非现场监管执法。督促排污单位规范安装使用自动监测监控设备,按照生态环境部《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标记规则》做好数据标记工作。强化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测超标数据、异常数据整理筛查,针对省级推送任务和本级发现问题,快速响应、分类处置、跟踪问效,不断构建以污染源自动监控为主的非现场监管执法体系,切实提升工作效能。

4.持续落实“两张清单”。3月底前,发布2025年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并动态调整,强化分类差异化监管执法,提高企业自觉守法的内生动力;依据《湖北省生态环境轻微违法不予处罚事项清单(2025年版)》,继续规范和完善不予处罚案件的适用条件及实施程序,进一步提升执法精度和执法服务水平。

5.加强执法普法宣传引导。全面实施执法普法制度,定期报送、发布执法典型案例,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送法入企、普法引导等工作,大力推进说理式执法,将普法贯穿于执法全过程,切实提升企业自主守法水平。

(二)聚焦铁军建设,着力提升执法能力水平

6.深入开展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强化执法铁军思想政治建设和业务能力建设,以规范化创建提升执法铁军综合素质。20259月底前,按照全省生态环境执法机构规范化创建要求,不断完善我市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

7.强化案卷评查。持续推进“铁卷工程”,落实“月自查、季评查、年评展”案卷评查机制,进一步规范案卷填报,深入开展自查互查,切实强化案卷评查成效转化,提高办案规范化水平。

8.加大执法人员实训力度。加强执法人员理论培训、实战培训和执法装备投入运用,选派业务骨干参加执法大练兵“金种子”、案卷制作、非现场监管实操等省级培训,积极派员参加全国重点区域监督帮扶和省级交叉执法检查等重大执法活动,通过实战实训,切实提升执法监管效能。

9.组织执法大练兵技能比武。20258月底前,联合市总工会、市妇联举办全市生态环境执法大练兵技能比武活动,对获奖团体及个人联合表扬推荐,培养选拔一批业务骨干参加省级技能比武。

(三)聚焦执法效能,着力强化工作合力

10.加强执法监督帮扶。根据上级统筹安排,选派执法尖兵,参加省级大气监督帮扶、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治盯办帮扶及秸秆禁烧巡查管控等重点领域执法监督帮扶工作。针对上级帮扶发现问题,举一反三,全面整改到位。

11.加强交叉执法、机动执法。围绕年度执法监管重点领域,在重点区域之间组织开展交叉执法。对重点区域、重点流域、重点行业突出问题以及生态环境质量改善进度滞后的地方,统筹执法力量开展机动执法,强化案件查办,切实依法打击突出环境违法行为,形成有力震慑。

12.加强行刑衔接协同。持续深化“两法”衔接,在信息共享、联合办案、案件移送、证据认定等关键环节实现高效依法对接,紧盯已查办移送的相关犯罪案件,加强跟踪协作和沟通会商,积极推动移送案件依法审判,实现对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精准惩处。

二、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完善细化执法清单。根据省厅考核目标要求,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执法清单,明确工作标准和要求、时间节点、责任人,确保各项工作高效有序推进。加强涉水、气、土、固废、环评、排污许可等执法事项统筹,深入构建系统内部信息共享、分析研判、协同联动机制,切实形成执法合力,避免多头、重复检查。

(二)进一步强化跟踪督办。强化日常通报,定期调度分析,着力营造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紧盯考核目标要求,对执法工作薄弱、滞后环节及时会商研讨并形成解决方案,跟踪督办落实,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完成,推动我市执法工作争先创优。

(三)着力营造执法良好氛围。及时总结提炼环境执法工作中的先进典型和经验做法,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等媒体,扩大宣传阵地,广泛宣传执法工作成效,着力营造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良好氛围。

附件:2025年仙桃市生态环境执法计划

一、组织开展大气监督帮扶核查及整改

任务目标:按照生态环境部、省生态环境厅统筹部署,选派人员参加全国重点区域大气监督帮扶实战练兵和全省重点区域大气监督帮扶工作。完善大气监督帮扶工作核查整改机制,及时开展任务核查及整改,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强化工作措施,提升工作成效。

检查对象:生态环境部大气监督帮扶推送任务涉及的企业及问题点位

检查内容:重点核查检查推送的重点行业企业、重点污染源合规达标排放情况。

责任单位:支队、彭场站、分局

责任人:刘刚、翟勇、杨军

时间安排:贯穿全年

二、开展深入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污染源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专项执法

任务目标:在巩固“两打”和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整治等专项行动的基础上,继续深入打击危险废物和污染源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等环境违法犯罪行为,进一步完善“两法”衔接机制,消除环境隐患,有效提升污染源自动监测体系运行监管水平,有力震慑环境违法犯罪活动,进一步规范第三方环保服务市场。

检查对象:废矿物油、废酸、废盐、废煤焦油等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单位;重点排污单位及环境咨询机构、检验检测机构、技术服务机构等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

检查内容:结合环评、排污许可、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重点检查废矿物油、废酸、废盐等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单位是否存在非法排放、倾倒、处置等违法情况。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是否存在篡改、伪造自动监测数据或者干扰自动监测设施正常运行等情况;自动监测设施运维单位、人员是否实施或者参与实施篡改、伪造自动监测数据、干扰自动监测设施等行为。涉及的有关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是否存在环评文件编制、设施验收、碳排放数据管理等弄虚作假违法违规问题。

责任单位:固废中心、支队、彭场站、分局

责任人:陈德军、刘刚、翟勇、杨军

时间安排:贯穿全年

三、开展重型柴油货车及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执法检查

任务目标:紧盯重型柴油货车弄虚作假、超标排放以及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弄虚作假等环境违法行为,加强执法检查,依法严肃查处一批重大案件,公开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建立完善一套长效机制,形成强大社会震慑效应,强化源头管控,提升监管执法能力,实现不敢造假、不能造假、不想造假,引导机动车检验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倒逼移动源污染减排,推动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检查对象:重型柴油货车、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

检查内容:针对用车大户和运输公司所属重型货车,加强排放监管,重点检查是否存在弄虚作假及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围绕出具虚假检验报告、出具不实检验报告、不符合机动车排放检验规范等三类情形,全面排查人为干扰采样过程、擅自放宽检验方法、使用作弊软件或硬件、伪造或篡改检验数据、对不符合排放标准车辆出具合格报告、替车替气检验等弄虚作假问题。

责任单位:大气科、支队、彭场站、分局

责任人:陈文、刘刚、翟勇、杨军

时间安排:贯穿全年

四、开展化工园区执法检查

任务目标:强化目标管理,围绕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聚焦化工园区企业污染防治设施建设运行、污染物排放及化工园区、化工项目新建扩建等情况,加强对沿江化工园区及化工企业的日常执法监管;紧盯污水处理设施不能稳定运行、出水超标园区以及群众投诉多的企业,依法打击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超标排污等违法行为,推动园区企业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稳定达标排放,助力污染防治攻坚。

检查对象:化工园区(仙桃市化工园新材料产业园区、仙桃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钛工业园)、化工项目

检查内容:重点检查化工园区企业污染防治设施建设运行、污染物排放,长江干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的情况,依法打击违法违规建设、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超标排污等违法行为。

责任单位:分局

责任人:杨军

时间安排:贯穿全年

五、加强新领域及重点领域执法检查

任务目标:围绕省级及以上自然保护区、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省级及以上湿地公园等自然保护地,重点建设项目,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等重点领域,持续加强执法抽查。加强对涉0DS、新化学物质、碳排放、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等新领域的执法监管。

检查对象:沙湖国家湿地公园等自然保护地;重点建设项目;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涉0DS、碳排放、新化学物质等行业企业。

检查内容:重点检查自然保护地内是否存在非法开矿、修路、筑坝、建设造成生态破坏等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建设项目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是否同时实施,是否存在重大变动,环评文件及批复提出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和重点污染物区域削减替代等要求是否落实;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内是否存在突出环境问题;涉新领域有关企业是否存在违法生产销售和使用0DS,不按规定登记、生产和加工使用新化学物质等环境违法行为。

责任单位:支队、彭场站、分局

责任人:刘刚、翟勇、杨军

时间安排:贯穿全年

六、深入推进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治

任务目标:强化目标管理,常态化开展工作进展分析研判提醒和部门联合盯办帮扶,聚焦已完成整治及易反弹的排污口全面开展整治成效自查和溯源执法,切实巩固提升整治成效并加强溯源整治成果转化应用,依法查处借道排污、超标排污偷排偷放等恶意环境违法行为,确保2025年底前完成整治任务。

检查对象:生态环境部排查交办的长江入河排污口

检查内容:长江入河排污口监测、溯源、整治实效及验收销号工作;依法查处通过排污口借道排污、超标排污、偷排偷放等恶意环境违法行为。

责任单位:水科、支队、彭场站、分局

责任人:王义

时间安排:贯穿全年

七、开展秸秆禁烧防控工作

任务目标:强化目标管理,从狠抓计划统筹、低茬收割、综合利用、联防联控、预警应对、宣传引导等方面,进一步压实和推动地方政府贯彻落实《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的决定》主体责任,着力抓好源头监管,从前端减少秸秆焚烧隐患,以主动防破解被动禁的问题,促进资源充分利用,助力大气环境质量改善。

检查对象:全市农田秸秆

检查内容:农作物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开展情况。

责任单位:大气科、支队、彭场站、分局

责任人:陈文

时间安排:夏、秋两季农作物作业期为重点,贯穿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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