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7月以来,市生态环境局认真贯彻《关于开展全省废包装容器(含废液残渣)非法收集处理等环境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精神,“四个到位”精心组织开展全市废包装容器(含废液残渣)非法收集处理等环境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并取得明显成效。
一、组织领导到位
制定并在局内印发《全市废包装容器(含废液残渣)非法收集处理等环境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整治范围及重点、主要任务及分工、实施步骤和工作要求。通过微信工作群向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宣传开展专项整治的背景、意义及主要内容,督促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市局主要领导多次调度了解专项整治工作进展及成效,分管领导带队对部分重点企业进行现场检查,局务会议每月听取该项工作情况汇报并提出要求。工作专班紧盯目标任务细化现场检查计划稳步推进。
二、对象排查到位
综合分析全市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及登记、全省危险废物监管物联网系统申报登记及危险废物转移联单信息、日常环境监管、环境信访调查等方面资料,以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医药制造业、通用设备制造业、废包装物废品回收业等行业为重点,梳理确定了近30家工业企业和20多处城区及乡镇废品集中回收点为排查对象,力争做到应查尽查,不留死角。
三、问题发现到位
严格对照危险废物环境管理规范化评估指标和一般工业固废环境管理技术规范,对废包装容器产生单位做到分类排查:纳入危险废物管理的,全面排查废包装容器申报登记、管理计划、规范贮存、转移联单、去向等情况;按照一般固废管理的,全面排查废包装容器管理台账、规范贮存、利用处置、跨省转移利用备案等情况。对废包装容器收集利用处置单位分类监管:废包装容器属危险废物的,全面排查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制度执行情况、危废联单管理、废包装容器利用处置过程污染物达标排放、废残留物去向等;废包装容器属一般固废的,全面排查收集利用处置单位环保“三同时”、污染物达标排放、废残留物去向等。共排查涉废包装容器企业和个体经营者50多家,未发现非法集中收集处置属危险废物废弃包装容器违法犯罪行为。
四、问题整改到位
对于在检查中发现的未及时公开危险废物污染防治信息、未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标识张贴不规范、贮存分区不规范等一般性问题,按照边排查、边督促整改原则,对于可以立即整改的问题,现场督促指导责任企业或经营者迅速整改。对于需要一段时间方可完成整改的问题,在环境风险可控前提下,及时制发环境问题提示函,督促指导责任企业或经营者限期完成整改。截至9月25日,共检查工业企业27家,发现26家企业存在问题68个,已督促整改完成58个。检查废品回收站26处,对普遍存在的废品堆场防风防雨防渗措施不完善问题,指导督促经营者加快进行整改。全市废弃包装物收集、贮存、处置行为得到进一步规范,危险废物环境安全保障基础得到巩固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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