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持续提升全市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水平。根据《湖北省2023年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和环境风险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市生态环境局结合实际制定印发实施方案并全面启动2023年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和环境风险排查整治。
纳入本次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和环境风险排查整治的单位共57家,将覆盖全市所有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危险废物年产生量10吨及以上工业企业、其他涉重涉化危险废物年产生量小于10吨工业企业。工作专班将严格对照《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指标》,组织对上述单位落实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经营许可证制度、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标识制度、管理计划制度、排污许可制度、台账和申报制度、源头分类制度、转移制度、环境应急预案备案制度、贮存设施环境管理、信息发布、利用处置设施环境管理、运行环境管理要求、记录和报告经营情况制度、业务培训等方面情况,开展全面评估和环境风险隐患排查。
本次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和环境风险排查整治分为安排部署阶段、评估排查阶段、自评总结阶段,将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工作调度、及时督促整改、严格环境执法,确保取得预期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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