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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桃市生态环境局大气污染防治“四大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5-08-29 10:32 来源:仙桃市生态环境局

各相关科室、局属相关单位

根据省厅《关于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四大专项行动”的通知》拟于20255月至年底在全省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偷排直排问题监督执法、监测数据造假清查打击、低效失效无效治理设施整治和环保台账记录规范整治等四大专项行动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明确整治要求

结合“双随机、一公开”以及《仙桃市生态环境局2025年臭氧污染治理工作方案》,聚焦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打击偷排直排、无组织排放、排放数据造假、不正常运行污染治理设施等违法行为,坚决整治大气污染防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整治打击一批监测数据造假企业,曝光一批典型的涉气违法案例,助力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二、突出整治重点

(一)偷排直排问题监督执法行动

1环评和排污许可证核查排查排口位置、数量、排放方式是否与环评、排污许可证一致是否存在未批先建、未验先投、批建不符等情况;(牵头单位:审批科、环境监察支队,责任单位:环境监察支队、彭场站、分局)

2无组织排放检查:开展设施完整性检查,对梳理出来的63家重点涉VOC排放企业以及“双随机”企业,排查废气收集管道、除尘器、脱硫脱硝设施等是否存在破损或锈蚀是否存在其他无组织排放行为(牵头单位:大气科,责任单位:环境监察支队、彭场站、分局)

3治理设施检查:对梳理出来的108家企业以及“双随机”企业,开展设施运行状态检查,排查设施是否正常开启、排放是否超标、活性炭吸附装置是否定期更换是否存在低效治理设施等情况(牵头单位:大气科,责任单位:环境监察支队、彭场站、分局)

4.泄露检测检查:对西流河新材料产业园绿色家园、新蓝天、仙隆、武药、科诺、远大弘元等化工、制药、农药制造等行业密封点超过2000个的企业是否按期开展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责任单位:分局)

5旁路偷排行为检查对所有列入“双随机”检查计划的企业排查是否通过设置隐蔽排放口或旁路管道直排废气存在偷排行为(牵头单位:环境监察支队,责任单位:环境监察支队、彭场站、分局)

(二)监测数据造假清查打击行动

1.开展在线监测设备是否正常运行,排查自动监测数据是否异常、是否存在偷排污染物情况、是否存在人为干扰或篡改参数设置,运维公司是否规范运维在线监测设备、运维台账是否规范;(牵头单位:监控中心,责任单位:环境监察支队、彭场站、分局)

2.开展手工监测比对,排查在线数据与手工监测结果一致性;(牵头单位:监控中心,责任单位:环境监察支队、彭场站、分局)

3开展测管联动,通过多种监测手段排查污染源是否存在违法违规排放情况;(责任单位:环境监察支队、彭场站、分局、监测站)

4.开展对第三方测公司出具的监测报告核查,排查监测报告是否有伪造情况、监测报告是否存在弄虚作假或篡改原始记录情况、是否存在采样不规范情况或弄虚作假情况(牵头单位:监测科,责任单位:环境监察支队、彭场站、分局)

5.开展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线上线下全覆盖监管,排查检验机构是否存在伪造检验结果、出具虚假报告等违法行为每周定期开展执法单位、监测站、交警联合路检路查,对柴油货车不正常使用污染控制装置、不正常添加尿素、不正常运行车载排放诊断系统(OBD)、擅自改装污染控制装置、擅自篡改OBD、冒黑烟以及达标排放情况开展检查。(牵头单位:大气科,责任单位:环境监察支队、彭场站)

(三)低效失效无效治理设施整治行动

对梳理出来的108家企业以及“双随机”企业,以及铸造等涉工业炉窑行业,以及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涉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行业大气污染治理设施开展排查整治,督促淘汰采用简易除尘脱硫脱硝一体化、单一低温等离子、光氧化、光催化等不成熟、不适用、无法稳定达标排放的治理工艺,整治关键组件缺失、质量低劣、自动化水平低的治理设施。(牵头单位:大气科,责任单位:环境监察支队、彭场站、分局)

(四)环保台账记录规范整治行动

双随机”企业台账记录规范性开展现场核查,重点关注各类台账记录、设备运行记录、在线数据标记记录、废气污染治理设施运行记录(燃烧室温度、冷凝温度、过滤材料更换频次、吸附剂更换频次、催化剂更换频次、脱硫脱硝剂投加量)等各类台账的合规性。(牵头单位:环境监察支队,责任单位:环境监察支队、彭场站、分局)

三、强化整治措施

(一)强化责任落实

成立由局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领导小组附件1,建立统筹、协调、调度、督导工作机制,抽调执法、监测等精兵强将组建工作专班,按时、高质完成4类问题专项行动任务,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二)强化问题排查

支队、彭场站、分局辖区内涉气排污单位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和重点用车单位等开展拉网式检查检查时注重质量,不搞蜻蜓点水,按照每天检查12家的速度,对照专项行动工作指引(附件2)内容逐项核查。

(三)强化测管联动

加强污染源监管,推动环境执法与环境监测联动,环境监管中执法调查与取证同步环境监测中执法及时跟进,建立监测数据管理决策行政执法整改反馈的闭环机制,切实发挥环境监测数据的环境管理支撑作用。

(四)强化整治闭环

按照环境违法问题查处不到位不放过、问题整改不到位不放过的要求,对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问题建立问题清单、措施清单、责任清单、时限清单做到问题台账化、措施科学化、责任具体化、时间节点化,确保各类问题从根本上得到解决。同时,按照问题类别在大气监督帮扶系统APP中填报有关情况各项具体工作牵头单位每月初向综合协调组报送工作情况(附件3,综合协调组汇总后每月5日前向省专班报送上月工作月报

(五)强化执法监管

按照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要求,一次进门一查清。严格查处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对偷排直排、严重超标排放、在线监测造假问题,工作组应现场取证并立案,在执法系统中做好记录,查处一批、通报一批、警示一批。

四、确保整治实效

(一)强化能力提升

执法单位结合全省干部素质提升年活动,加快全系统干部涉气监管能力提升5月中旬,省执法局会同监测处组织开展一次全省涉气监管执法能力提升培训监测处整合全省大气监测执法设备及走航运用,充分发挥涉气数智化支撑作用),我市执法单位要定期开展学习交流、业务评比等活动,积极使用已采购的PID便携式分析仪、无人机等设备开展监管、监测工作

)强化纪律监督

严格落实纪检监察监督与生态环境监管贯通协调工作机制,局纪检工作专班加强工作中的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及不作为、乱作为,不担当、不碰硬等失职失责行为的跟进监督,促进以责任落实推进工作落实。

)严肃工作纪律

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肃整治作风漂浮、政策执行简单机械等突出问题,不能空喊口号、报喜不报忧,不能运动式执法一刀切执法,要切实提高一线执法能力水平,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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