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1378025/2026-20032
信息类别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发布机构
仙桃市生态环境局
发文日期
2026-06-29
文号
效力状态
有效
标题
对市十届人大六次会议第6号建议的答复

对市十届人大六次会议第6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6-06-29 来源:仙桃市生态环境局
字体:

陈吉、周涛、孙祥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对全市排污企业资格审查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高度关注和大力支持。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对全市排污企业资格审查的建议,精准聚焦毛嘴镇部分排污企业在生态环境管理中存在的短板弱项,所提出的“资格严审基层赋能科技支撑”的建议举措,对我市强化镇域生态监管具有重要指导意义。我局高度重视,第一时间专题研究部署,联合毛嘴镇人民政府全面推进各项建议落地落实,具体办理工作情况如下:

一、深化联合执法,保持高压监管态势。20264月至5月,我局联合毛嘴镇综合执法中心开展联合执法,充分发挥镇政府属地地缘优势和我局专业执法优势,对辖区内9家主要排水企业的水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及运行情况、排污许可证各项要求执行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并委托市环境监测站对被检查企业的排水水质及相关水域开展水质采样监测。同时,对毛嘴镇委托第三方公司通过暗管探测仪器排查出的各企业地下排水管道进行逐一核查,厘清企业雨污管网底数,对无关管道依法拆除或封堵,督促企业落实唯一法定排污口和单一雨水排放口的管控要求。本次行动累计排查环境问题73条,全部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标准、责任主体与完成时限,实行销号管理,切实整改企业内部环境管理松散、雨污管网底数不清、治污设施效能不足等突出问题。针对查实的环境违法行为,已对仙桃市耀丰洗水有限公司、湖北星雨洗涤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依法立案查处。对违法情节严重企业,按程序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强化执法震慑,持续保持打击环境违法行为高压监管态势。

二、实行信息共享,切实形成监管合力。与毛嘴镇综合执法大队建立健全常态化信息共享机制,实现市、镇两级监管信息实时互通、无缝衔接。重点围绕辖区排污企业监管信息、执法检查信息、环境问题整改信息、违法案件查处信息等核心内容,确保市、镇两级监管底数一致、监管步调统一。目前,我局已组织专班摸排辖区排污单位、加工作坊,逐一核对排污许可、环评备案等有效证件,并将摸排信息反馈与毛嘴镇,并和毛嘴镇综合执法中心组建生态环境小组,每月召开一次联席会议,毛嘴镇发现企业污染行为后第一时间移交生态环境执法支队,支队迅速响应、赶赴现场依法查处,形成齐抓共管的监管工作合力。

三、严格区域审批,源头严控污染增量。针对毛嘴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不足的实际情况,我局已严格落实区域涉水项目审批管控要求,暂停审批该区域新申报的涉水排放项目,仅对符合环保相关要求、通过转运方式将生产废水外排至其他乡镇污水处理厂规范处置的项目予以审批。目前,辖区内海发洗水厂、悦鑫环保科技等企业已通过吸污车定期将生产废水转运至郑场镇污水处理厂处理,有效管控了区域污染增量。

四、强化科技赋能,构建智能监管体系。我局综合运用在线自动监控、视频监控、无人机航拍、群众举报核查等多种监管手段,构建全方位、立体化、智能化的环境监管网络,提升监管精准度、时效性和执法效率。同时,毛嘴镇也要求辖区内9家重点排污企业完成了内部施工车间的视频监控系统安装与联网工作,依托全天候在线视频监控系统,实现企业排污、生产、治污情况实时可视、全程可溯。

五、强化诚信管理,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我局积极推动排污企业生态环境保护诚信体系建设,督促辖区排污企业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引导企业主动向社会郑重承诺签署《企业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书》,自觉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范环境管理行为。同时,将企业环保诚信情况纳入日常监管和信用评价体系,对诚信企业实施正向激励,对失信企业加大监管频次和执法力度,努力营造诚实守信、守法经营的良好社会环境,以诚信建设倒逼企业环保主体责任落实落细。

六、广泛发动宣传,构建全民共治格局。我局联合毛嘴镇人民政府大力宣传《仙桃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通过进企业、进社区、进村组等方式,广泛发动群众积极参与生态环境监督,畅通环保举报热线、网络举报等多元化举报渠道,对群众举报的环境违法线索做到有报必查、查实必奖,充分调动社会公众参与环境监督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人人关心环保、人人监督污染”的全民共治良好氛围,有效弥补基层监管力量不足的短板,切实筑牢生态环境保护的人民防线。

下一步,我局将以此次建议办理为契机,持续深化排污企业全流程监管,不断完善“资格严审基层赋能科技支撑”的治理体系,常态化开展排污企业专项执法检查,持续强化基层执法能力建设,不断优化完善立体智能监管体系,依法从严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切实守护好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推动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

仙桃市生态环境局

2026622日  

分管领导姓名:王飞  联 系 电 话:13507226328

人姓名:刘刚  联 系 电 话:18972632263

码:433000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代工委(2份)、市政府政务督查室2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