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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1378025/2024-43161 信息类别: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发布机构: 仙桃市生态环境局 发文日期: 2024-11-05
标 题: 仙桃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序号26(措施1、2)整改情况公示
文 号: 效力状态: 有效
仙桃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序号26(措施1、2)整改情况公示
发布时间:2024-11-05 15:38 来源:仙桃市生态环境局

根据《中共仙桃市委、仙桃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仙桃市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的通知》(仙文〔2024〕30号)相关要求我单位现将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序号26(措施1、2)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

序号26:一些企业违法违规问题突出。仙桃市顶昇建材、黄益石材、文翔建筑工程、军鸿石料加工等多家建材企业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违法生产多年,厂内砂石料均为露天堆放。武汉仲伸机械公司将废砂等固废露天堆放,对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未严格管理和处置。湖北春泉环保公司未设置危废暂存间,检测废液长期堆放于杂物间。湖北农本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对生产的有机肥及蚯蚓粪露天堆放,存在环境风险。

二、整改目标

建设项目各项环境手续齐全,环境制度落实到位,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环境风险可控。

三、整改措施

措施1:督促完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组织执法人员对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的仙桃市顶昇建材、黄益石材、文翔建筑工程、军鸿石料加工等4家企业进行立案调查,督促完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

措施2:规范固体废物管理。一是督促并指导武汉仲伸机械公司、湖北春泉环保公司、湖北农本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认真落实固体废物环境管理要求,建设标准的固体废物贮存仓库,按要求对产生的固体废物进行收集、贮存和处置,做好台账记录,确保固体废物无外流及遗失,减少环境风险。二是组织开展危险废物环境安全专项执法检查,对各重点产废单位进行评估,督促各单位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的措施和要求。三是严厉打击各类固体废物违法违规行为,对不按要求收集、贮存和转移固体废物的违法违规问题,依法依规立案查处。

四、整改完成情况

1、2024年1月29日,军鸿石料加工因未取得环评手续擅自生产被市生态环境局依法立案调查,目前,军鸿石料加工已关停并拆除了所有生产设备;仙桃市顶昇建材、黄益石材、文翔建筑工程等建材企业已对主要生产装置去功能化,对露天堆放的砂石料采取了遮盖、喷淋等减少扬尘污染的措施。

2、经现场核查,武汉仲伸机械公司及时将露天堆存废覆膜砂清理至仓库内安全贮存,新建了较为规范的危险废物仓库,强化了危险废物日常管理;湖北春泉环保公司在厂内设置了较为规范的危废仓库,将前期暂存的0.09吨在线监测废液及4.029吨污水处理站污泥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了转运处置;湖北农本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将前期露天堆存有机肥及蚯蚓粪转移至车间内,并及时转运销售至花卉基地。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仙桃市生态环境局将进一步加大日常监管力度,利用双随机、专项执法检查、排污许可监管核查对企业开展现场检查,避免问题出现反弹。对发现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依法严厉查处。

如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4线11月5日—11月18日)向市生态环境局反映。

直接责任人:崔守琪 电话:18672880699

            彭章龙 电话:18372880550

验收责任人:杨 军 电话:18372880586

            陈德军 电话:13407298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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