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11378025/2026-10717 | 信息类别: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仙桃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 发文日期: | 2026-03-30 |
| 标 题: | 仙桃市住房公积金2025年年度报告 | ||
| 文 号: | 无 | 效力状态: | 有效 |
仙桃市住房公积金2025年年度报告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
现将仙桃市住房公积金2025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17名委员,2025年召开1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事项主要包括:
1.仙桃市住房公积金2024年年度报告;
2.关于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及2025年归集、使用计划的报告;
3.关于2024年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及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的报告;
4.关于2024年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的报告;
5.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政策的请示。
(二)仙桃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住房保障服务中心为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设12个科,1个管理部,0个分中心。从业人员56人,其中,在编48人,非在编8人。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25年,新开户单位130家,净增单位35家;新开户人数0.45万人,净增人数减少0.08万人;实缴单位1014家,实缴人数5.66万人,缴存额10.24亿元,分别同比增长3.58%、下降1.46%、增长7.61%。2025年末,缴存总额92.20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2.49%;缴存余额37.45亿元,同比增长10.87%。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9家。
(二)提取:2025年,1.61万名缴存人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6.57亿元,同比增长1.03%;提取额占当年缴存额的64.15%,比上年下降4.18个百分点。2025年末,提取总额54.76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3.63%。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单缴存人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60万元,双缴存人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60万元。
2025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05万笔1.95亿元,同比分别下降25.58%、下降31.13%。
2025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2.95亿元。
2025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48万笔36.10亿元,分别比上年末增加3.57%、5.71%,贷款余额16.84亿元,比上年末减少5.61%。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44.96%,比上年末减少7.85个百分点。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7家。
2.异地贷款:2025年,发放异地贷款69笔2806.70万元。
2025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19441万元,异地贷款余额10069.12万元。
3.公转商贴息贷款:无公转商贴息贷款。
(四)购买国债:无国债。
(五)资金存储:2025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20.48亿元。其中,活期0.02亿元,1年(含)以下定期0.1亿元,1年以上定期20.11亿元,协定存款0.25亿元。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25年,业务收入10152.42万元,同比下降3.37%。存款利息4978.26万元,委托贷款利息5174.16万元。
(二)业务支出:2025年,业务支出5459.74万元,同比增长9.85%。支付缴存人住房公积金利息5426.09万元,归集手续费14.60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18.88万元,其他0.17万元。
(三)增值收益。2025年,增值收益4692.68万元,同比下降15.23%。
(四)增值收益分配。2025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1009.8万元,提取管理费用1359.54万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2323.34万元。
2025年,上缴财政管理费用1359.54万元。上缴财政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2392.66万元。
2025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12869.89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26291.29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2025年,管理费用支出927.34万元,同比下降15.07%。其中,人员经费460.94万元,公用经费115.64万元,专项经费350.76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个人住房贷款:2025年末,个人住房贷款不良贷款余额74.07万元,不良率0.04%。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12869.89万元。2025年,未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
缴存人中,企业单位占43.88%,非企业单位53.20%,灵活就业人员占2.92%。新开户缴存人中,企业单位占68.99%,非企业单位占24.16%,灵活就业人员占6.85%。
(二)提取业务
提取金额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20.84%,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48.14%,租赁住房占1.00%,老旧小区改造占0.10%,离休和退休提取占21.5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4.37%,其他占4.00%。
(三)贷款业务
个人住房贷款。2025年,支持职工购建房5.89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为8.04%,比上年末减少0.24个百分点。
发放贷款笔数中,购买新建住房占82.32%,购买二手房占17.68%。
发放贷款笔数中,单缴存人申请贷款占43.03%,双缴存人申请贷款占56.97%。
借款人中,30岁(含)以下占35.76%,30岁-40岁(含)占42.43%,40岁-50岁(含)占18.27%,50岁以上占3.54%;购买首套住房申请贷款占87.82%,购买二套及以上申请贷款占12.18%。
(四)住房贡献率
2025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63.99%,比上年减少9.88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开展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工作进展情况(仅相关试点城市披露)
本中心不属于试点城市
(二)租购并举支持缴存人解决住房问题,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租赁住房、支付购房首付款、自住住房加装和更新电梯,支持购买和租赁保障性住房、多子女家庭购房等情况。
继续支持保租房公积金提取;
提高租房提取额度:支持多孩子女政策,二孩及二孩以上最高租房提取额度上浮20%,减轻了租房职工租金负担;
支持更多缴存人先租后购保障性住房。
(三)当年机构及职能调整情况、受委托办理缴存贷款业务金融机构变更情况。
无变更。
(四)当年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及执行情况。
2025年政策调整:
为减轻缴存职工购房资金压力,推行并实施预提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政策;新增城市危旧房原址重建、翻建项目提取,提取范围为职工及其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子女);新增家庭适儿化改造提取;新增家庭适老化改造提取;将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提取范围扩大至缴存职工及其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子女);继续执行异地购房提取政策。
拓宽贷款额度提高的范围,政策规定的二孩及以上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以及购买“好房子”高品质住宅、现房销售项目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60万元)上浮20%,且不超过房屋总价的规定比例。购买保障性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比例调整为15%。
优化贷款期限,贷款期限可延长至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其中男职工最长可贷至68周岁,女职工最长可贷至63周岁,贷款最长期限不超过30年。
推进省内城市圈异地缴存互认互贷,城市圈异地购房缴存地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提高异地缴存职工贷款额度,最高额度为60万元。
调整商转公范围,异地缴存职工符合条件可以申请商转公。
根据人民银行决定,及时调整公积金贷款利率。
(五)当年服务改进情况。
1.专项行动提质:开展“三整改两完善一提高”行动,将服务规范纳入考核,完善监督与投诉机制,全年无矛盾激化事件。
2.多维培训赋能:聚焦三大能力维度,创新实战演练模式,强化业务交流,显著提升窗口人员综合能力。
3.场景创新增效:创建“有温度的大厅”,推动服务从“被动办理”向“主动问需”转变,满意度明显提升。
(六)当年数字化发展情况。
完成公积金系统迁移到仙桃政务云平台。持续推进公积金数据质量提升,数据质量持续向好。利用“高效办成一件事”完成业务联办,数据资源利用逐渐深化。完成武汉都市圈异地购房缴存地贷款接入工作。完成公积金系统三级等保测评工作。
(七)当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职工所获荣誉情况。
2025年度,我们深耕住房公积金服务主责主业,全年共获市级集体和个人荣誉共11项。
(八)当年对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相关法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情况。
无此类情况。
(九)当年对住房公积金管理人员违规行为的纠正和处理情况等。
无此类情况
(十)其他需要披露的情况。
无
仙桃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2026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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