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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桃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04 11:19 来源:仙桃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2023市住保中心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工作部署,加强政府信息管理,着力做好主动公开,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推进了住保工作公开透明,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一、总体情况

(一)扎实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2023年中心在门户网站公开信息247条。其中发布工作动态新闻72条;公示公告34条;政策及解读8条;公共事业建设与公共资源配置(住房保障、房屋征收与补偿)42条;商品房信息、统计信息、社会发展信息36条;中心财政预决算信息26条;提案办理信息12条;根据公民、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如行政许可类公开17

(二)加强依申请公开全流程管理。中心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加强对拟公开政府信息的把关,重点规范答复文书格式,确保公开信息的规范、准确、及时。2023年共受理并回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8件,答复率100%。

(三)规范行政决策,做好政府信息管理工作。2023年中心新增1件规范性文件作为住房保障和房地产领域的行政管理依据(仙桃市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办法),按要求做好了该文件的政策解读工作,及时对外公开。

(四)有效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中心加强政务网站、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充分发挥门户网站与政务新媒体优势,及时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等工作。2023年7月开通“仙桃住房保障”微信公众号,发布各类新闻动态、公示信息100条。

(五)建立健全监督保障机制。一是强化责任落实。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将信息公开工作列入中心年度考核范畴,逐项分解任务,压实工作责任,加强动态检查,确保责任落实到位。二是明确责任追究办法中心严格按照机制办法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了信息公开的保密和规范,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社会评议方面结果良好,无责任追究情况发生三是规范信息发布。指定专人负责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工作,按照“谁主办谁负责、谁运行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责任单位和具体责任人,确保工作落实到人。四是加强内容保障。运用微信公众号宣传住房保障和公积金相关政策,2023年中心“仙桃住房保障”微信公众号共推送100条信息,关注人数2544人;“仙桃公积金”微信公众号共推送43条信息,关注人数21858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3年中心发布规范性文件1件(仙桃市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办法),发布行政许可信息17条,行政事业性收费为零。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3年中心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8次,其中予以公开5次,因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不予公开1次,属重复申请不予处理2次。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8

0

0

0

0

0

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5

0

0

0

0

0

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2

0

0

0

0

0

2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8

0

0

0

0

0

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中心2023年无此类情形发生。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22年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2022年我中心政务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是依申请公开回复不规范2023年中心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程序,加强政务公开学习,全面掌握创新政务公开工作的形式、途径方法,2023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8次,中心严格按照回复程序登记受理、审查办理、答复审核、规范送达、整理归档,同时按照“一申请件一档”的要求,把办理过程中所产生的基础资料存档备案,作为行政复议、诉讼的依据。

(二)2023年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中心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仍有些许不足,特别是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上有所欠缺。中心将继续强化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严格制定2024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仔细对照政务公开标准目录,逐条逐项细化工作内容,明确责任科室和单位,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2023年中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未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

(二)建议提案办理公开情况。2023年我中心共答复人大建议5件,答复政协提案6件,政协委员反映的社情民意信息1件,办理结果均已主动公开。

(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2023年我中心公开公益事业建设(保障性住房)文件38个;公共资源配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文件4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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