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1378025/2020-01637
信息类别
其他
发布机构
仙桃市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19-12-09
文号
无
效力状态
有效
标题
住房保障与房地产市场管理

住房保障与房地产市场管理

发布时间:2019-12-09 来源:仙桃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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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保障  2018年是2018-2020三年棚改计划实施的第一年,我市进一步抢抓国家棚改三年攻坚机遇,2018年完成棚改新开工3848套目标任务,所有项目按时间节点全部开工,占目标任务100%。棚改基本建成3556套,占目标任务3500套的101.60%。住房租赁补贴发放1509户,完成率达100.6%。争取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和基础配套设施资金1.4516亿元,争取农发行棚改专项贷款16.8亿元,为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全面启动提供了有力支撑。

1.棚户区改造住房新开工任务完成情况。年初省政府下达我市棚户区改造新开工3848套的目标任务,针对既定任务,经与市棚改办、城投公司协商后,确定当年新开工棚改项目11个,分别为骑尾村289套、金台村180套、黄林村856套、和平社区348套、高丰老里仁口村340套、船湾200套、西流河片区(沔东小区)428套、排湖50套、血防医院D级危房改造47套、剑桥名邸110套、汉江堤防综合治理(含城区D级危房改造)1000套。通过加强领导、高位推进,倒排工期、明确节点,强化责任、加强督办等强有力工作措施,截止年底所有项目已全部开工,占目标任务100%。

2.棚户区改造住房基本建成情况。年初省政府下达我市棚户区改造基本建成3500套的目标任务。我们督促棚改项目实施单位加快建设进度,强化质量监管,同步完善配套,截止年底已基本建成3556套,占目标任务的101.60%。

3.住房租赁补贴发放情况。年初省政府下达我市住房租赁补贴发放1500户的目标任务。面对任务重、缺口大的现实,为确保圆满完成任务,我们严格按国家、省相关政策规定,通过将保障范围从城区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扩大到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以及在我市落户时间长、人员规模大、纳税排名前的企业中,采取试点方式,将符合条件外来务工人员纳入保障范围的方式,在全市城区范围内集中开始申报工作。通过不懈努力,全年共计发放住房租赁补贴1509户,占目标任务的100.6%。

房地产市场  2018年,我们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决策部署,着力控房价、稳市场。一是全市房地产开发投资控制在合理区间。1-12月,新批准预售上市商品房181.66万㎡,同比增长30.51 %,其中新批准预售上市商品住房 171.04万㎡,占总量的94.15 %,同比增长 36.48%。二是一房难求的局面有所放缓。1-12月,全市新建商品房销售181.64 万㎡(15491 套),同比下降2.84 %,其中新建商品房销售165.25万㎡(13598 套),同比增长0.34 %。截止12月31日,全市累计库存商品房面积 200.68万㎡(17299套),同比增长4.51 %,其中累计库存商品住房面积93.06 万㎡(7760 套),同比增长16.98 %。

房产各类业务管理  2018年,我们着力做好取消房屋转让和白蚁防治行政事业性收费后续工作,确保全市房屋交易管理和城市新建房屋白蚁预防工作有序开展。办理商品房合同备案15491宗面积181.64万㎡;办理商品房交付使用备案10宗面积50万㎡;办理经纪机构备案16家。实施白蚁灭治26宗面积7508㎡,开展白蚁预防102宗294.54万㎡,新建工程项目白蚁预防率达100%。完成农村危房改造的安全鉴定业务878宗面积6.3万㎡。切实加强房屋安全管理,开展C级危房抽查12宗7548㎡,D级危房复核8宗4139㎡,复核率达100%。大力整顿房地产市场,加强市场监督检查,全年查处房地产开发企业违规行为11宗,其中:查处未将测绘成果报送主管部门的4宗;无资质从事房地产开发1宗;查处未按规定发放两书的3宗;售后包租2宗;违规改变公共设施用途1宗。受理信访、投诉103宗,回复来电来访51次,回复率达100%。其中参加市信访局协调6次,参加市局组织的协调会18次,协调开发企业与业主纠纷21起,协调经纪机构与业主纠纷7起。房屋交易档案是房管部门依法依规履行职责的重要依据和基础资料,今年,我局房产档案在履行领导干部房产信息核查、房地产市场调控、市场监管、房屋交易管理、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住房保障分配资格认定、政策性住房上市审查和房产交易协税等职责发挥了重要作用。全年完成各项社会查询业务82091宗,其中:出具档案证明54386宗,司法及行政、企事业单位查询业务27705宗。完成领导干部房屋信息查核1031宗。充分发挥房产测绘在房产管理中的龙头作用,全年完成城区测绘业务9528宗100.97万㎡、乡镇测绘业务370宗面积13.24万㎡、拆迁房产测绘7192宗面积 90.25万㎡。加大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归集和使用力度。1-12月,全市归集资金4040万元,累计归集额达到3.21亿元,批准拨付使用585万元,历年累计拨付1202万元。全年办房屋租赁登记备案2447宗,备案面积23.83万㎡。

1.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将房产管理服务事项融入全市政务服务“一张网”,编制办事服务指南,推进行政审批“互联网+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推进与税务、不动产登记部门一窗联办集中服务工作,下发《关于优化房屋交易流程简化办事程序的通知》,减少房屋交易重复收件;全面建成中间数据交互系统,实现了与不动产登记数据实时传输,确保了房屋交易安全,为更好方便群众办事提供了有力支撑。

2.积极推进创新发展。今年,我们坚持以发放住房租赁补贴为主要保障形式,以满足新市民住房需求为主要出发点,以建立购租并举为主要方向,深化推进住房制度改革。进一步降低准入门槛,将保障范围从城区符合条件的低收入群体扩大到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对低保、低收入困难家庭实现了应保尽保。引进房屋安全鉴定从业主体,探索推行房屋安全鉴定备案管理。

3.理顺物业管理体制。积极贯彻落实《湖北省物业服务和管理条例》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区社区建设的意见》建立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三方联动”机制。在推行物业服务项目物业管理区域备案、前期物业管理招标备案、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备案、承接查验备案、物业服务合同备案等五备案基础上,根据4月1日实施的《湖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新增了车库(位)租售方案备案。监督指导全市物业管理小区数字城管和城市环境整治工作。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照《仙桃市物业服务项目星级评定实施方案》开展物业服务创优达标活动,进一步提升物业服务管理水平。

4.培育发展交易市场。今年完成了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脱钩改制工作全。为活跃市场,我们引进和推动成立了房地产营销代理、价格评估、安全鉴定等各类经营主体33家。同时强化备案管理,推行实名制挂牌服务,成立房地产中介协会,引导中介机构规范发展。大力培育租赁市场发展,与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主动对接,明确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作为提取公积金作为支付房租唯一凭证,与建设银行签订战略协议,启动运行了“仙桃市房屋租赁市场网”,搭建租赁管理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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