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1378025/2020-13219
发布日期
2026-03-02
来源
仙桃市财政局
电话
0728—3222174
地址
仙桃大道中段32号

仙桃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6-03-02 来源:仙桃市财政局
字体:

机关职能:

(一)拟订全市财税发展战略、规划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全市经济形势,参与拟订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市与镇、街道、场、园、区(以下简称镇、街道)、政府与企业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二)拟订有关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和制度并监督执行。

(三)负责管理市级各项财政收支。编制年度市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审核批复市直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报告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等情况。完善市对镇办转移支付制度,负责市级预决算公开。

(四)按分工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制定彩票管理有关办法,管理彩票市场,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五)组织制定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市级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拟订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办法并组织实施。

(六)拟订和执行全市政府国内债务管理的政策和制度,负责市与镇办政府债券的申请、使用、管理和监督偿还。统一管理政府外债,负责组织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贷(赠)款项目相关工作。

(七)牵头编制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负责政府投资财政出资的资产管理。负责全市地方金融类机构、地方性融资担保机构的财务监督。拟订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八)负责审核、汇总编制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负责拟订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收取市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拟订并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

(九)负责审核、汇总编制全市社会保障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有关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督管理工作。

(十)负责办理和监督市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市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市级基建投资的有关政策、拟订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

(十一)围绕市委发展战略,服务全市产业发展,负责拟订产业发展财政政策,按有关规定管理产业发展资金(基金)。负责拟订全市财政专项资金统筹整合方案并组织实施。

(十二)负责管理全市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执行国家会计法律、法规、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和代理记账行业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依法管理资产评估有关工作。指导推进全市注册会计师政治建设工作。

(十三)负责拟订和实施全市农村综合改革相关政策措施。监督财税法律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负责拟订并监督执行全市政府采购制度。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票据管理制度。负责制定全市财政信息化建设管理制度,指导全市财政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四)组织落实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政策。负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和农村承包地、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指导农村土地承包、承包耕地经营权流转和承包纠纷调解仲裁。承担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小农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发展,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适度规模经营。

(十五)根据市政府授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市属企业的国有资产。承担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监督责任。

(十六)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七)职能转变

1.完善经济调控体系,创新调控方式,构建发展规划、财政、金融等政策协调和工作协同机制,强化经济监测预测预警能力,建立健全重大问题研究和政策储备工作机制,增强前瞻性、针对性、协同性。

2.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理顺市和镇办收入划分,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市和镇办财政关系。完善转移支付制度,优化转移支付分类,规范转移支付项目,增强地方统筹能力。逐步统一预算分配,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推行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管理,完善监督制度。落实金融企业出资人职责和国有资产管理等职能。

3.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规范举债融资机制,构建“闭环”管理体系,严控法定限额内债务风险,着力防控隐性债务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

职责: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协调机关政务工作。承担文稿起草、信息、新闻、保密安全、信访等工作。承担财税政策研究工作。

(二)人事科

职责:承担财政系统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等工作。负责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协调财政系统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拟订财政系统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

(三)法规税政科

职责:落实国家税收政策法规。承担全市规范性文件中涉及财政税收条款的审核工作,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合规性审查工作。承办国家赔偿费用管理工作。承担重大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有关工作。组织开展全市财政普法工作。开展税源调查分析。会同有关部门监督财政税收方面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落实执行情况。承担财政有关方面行政审批事项的协调、审查和审批工作。

(四)预算科(债务科)

研究提出全市财政政策、财政体制、预算管理制度、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中长期财政规划建议。编制年度市级政府预算草案和办理市级预算调整事宜。组织开展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编制、审核等工作。承担市级部门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及项目库管理工作。组织全市预算编制工作。承担市对镇办的转移支付工作。指导镇办预算管理。负责市级预算信息公开。负责全市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防范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等工作。

(五)国库科

职责:组织拟订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承担市级预算执行、监控及分析预测。执行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负责财政决算及市级总会计核算。承担国库现金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市级财政性资金的测算、拨付以及市对镇办财政性资金调度。管理市级财政专户和市级预算单位账户。负责市级政府决算信息公开。

(六)经济建设科

职责:承担发展改革、交通、应急、建设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参与拟订地方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拟订基建财务管理制度。办理市级基建投资财政拨款,制定有关资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组织协调有关财政投资的政策和项目安排,组织开展对相关财政支出的绩效评价工作。

(七)行政政法科

职责:承担行政、政法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支出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拟订公务开支和政法资金财务管理制度。承担出差和会议定点场所管理有关工作。组织开展相关财政支出的绩效评价工作。

(八)科教和文化科

职责:承担宣传、教育、科技、文化和旅游、体育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拟订有关资金的财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构改革的具体工作。承担市级国有文化企业财务管理的有关工作。组织开展相关财政支出的绩效评价工作。

(九)社会保障科

职责:承担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卫生健康、退役军人事务、医疗保障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会同有关方面拟订有关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市级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审核并汇总全市社会保障基金预决算草案。承担社会保险基金的财政监管工作。组织开展相关财政支出的绩效评价工作。

(十)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科

职责:承担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林业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参与拟订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领域发展规划、政策等。组织开展相关财政支出的绩效评价工作。

(十ー)产业发展科

职责:承担军民融合、工业、商贸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负责拟订产业发展财政政策,承担有关政策性补贴财政管理工作。按有关规定管理产业发展相关资金(基金)。负责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审核并汇总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市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拟订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编制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相关财政支出的绩效评价工作。

(十ニ)农业科

职责:承担农业农村、水利、扶贫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研究拟定相关财政支农、专项扶贫政策。拟订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办法。牵头负责财政扶贫工作,统筹安排财政扶贫资金。组织开展相关财政支出的绩效评价工作。

(十三)金融科(国际财金合作科,公共服务领域PPP管理中心)

职责:承担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金融监管、金融体制改革协调配合相关工作。负责全市地方金融类机构、地方性融资担保机构的财务监管。承担信用体系建设有关工作。负责全市公共服务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推广工作和政策管理。负责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的建设管理工作。承担国际多边和双边财经合作事宜,落实涉及地方国际财经交流合作事项。按规定管理全市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贷(赠)款工作。

(十四)预算绩效管理科

职责:组织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拟订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有关政策、制度、办法、标准和规程。组织实施市级重大支出政策绩效、预算部门重大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提出重点支出和重大项目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建议。

(十五)资产管理科

职责:拟订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政策制度、办法和资产配置标准。指导行政事业单位资产产权管理工作。负责市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使用和处置管理,推进市级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工作。组织编制全口径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专项报告。承担有关资产评估管理工作。监管市属企业的国有资产。

(十六)投资评审科

职责:拟订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制度和市级年度投资评审计划。组织开展市级财政性投资项目预算、决算评审和建设项目的后评价工作。承担市级部门预算项目支出评审工作。

局属单位职责:

(一)仙桃市财政局科研所。负责财政和经济发展的研究工作。(地址:仙桃市仙桃大道中段32号仙桃市财政局8楼)

(二)仙桃市财政资金统筹中心。负责市统筹使用财政专项资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资金整合组的日常工作;研究完善统筹使用财政资金的工作机制;负责财政专项资金的具体统筹、拨付和使用;参与编制统筹项目规划和统筹资金方案;拟订相关资金管理制度和办法;负责统筹资金的监管和信息工作。(地址:仙桃市仙桃大道中段32号仙桃市财政局6楼)

(三)仙桃市财政预算编审中心。负责组织部门预算的编制、审查,承担部门预算政策咨询和技术服务工作。(地址:仙桃大道中段32号仙桃市财政局2楼)

(四)仙桃市财政监督局。负责监督全市财经纪律执行情况,财会制度执行情况,开展会计信息和评估检查,对镇办财政所内控进行检查考核工作。(地址:仙桃市仙桃大道中段32号)

(五)仙桃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收益征收管理办公室。负责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收益征管、监管,承担办理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公开处置及处置收入监缴等事项。(地址:仙桃大道32号市财政局9楼)

(六)仙桃市国库收付中心。主要负责国库收付。(地址:仙桃大道中段32号市财政局1楼

(七)仙桃市政府采购监管办公室。负责政府采购的监督和管理。(地址:仙桃市仙桃大道中段32号市财政局11楼

(八)仙桃市政府采购中心。负责全市集采目录项目采购工作。(地址:仙桃大道中段36号,市就业局北二楼

仙桃市财政局投资评审中心。负责全市财政投资项目的评审工作(地址:仙桃市前通路3号

(十)仙桃市会计局、市会计函授学校。负责管理和指导全市会计工作。(地址:仙桃市宏达路34号

(十一)仙桃市财务开发公司。负责运用财政周转金及融通资金从事财务开发活动。(地址:仙桃市宏达路34号

(十二)仙桃市财政局机关后勤服务中心。负责局机关及局属二级单位后勤保障、全系统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地址:仙桃大道32号市财政局办公楼7楼)

(十三)仙桃市财政局信息中心。参与制定财政信息化建设规划及局机关办公自动化系统建设。(地址:仙桃市仙桃大道32号市财政局办公大楼6楼)

(十四)仙桃市财务管理中心。负责宣传和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务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及会计制度,协助单位规范财务管理活动。(地址:仙桃市仙桃大道32号

(十五仙桃市委市政府接待中心:负责承担仙桃市委市政府各项政务及市委商务活动的会议和食宿具体承办工作。(地址:仙桃市泵站路1号

(十六仙桃市农村财政管理局:负责指导镇(办)财政财务管理工作。(地址:仙桃市财政局办公楼10楼

(十七)仙桃市三农金融服务中心。负责运作和管理涉农贷款风险补偿基金及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工作(仙桃市仙桃大道中段36号)

(十八)仙桃市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负责全市非税收入征收监督管理,财政票据申领、核销、检查;负责政府保障房资金的归集、拨付、使用管理;负责彩票公益金地方分成部分的收支计划、拨付、使用监督管理;负责公积金收入决算和增值收益分配和使用监督管理;负责污水处理费、房屋“两共”资金等专项资金征收、拨付管理;负责政府购买服务和公务员津贴补贴政策宣传落实和数据汇总上报工作。(地址:仙桃市仙桃大道中段32号

各镇(办、园、区)乡镇财政所

职责:1、负责组织和管理乡镇财政收入和支出,编制执行乡镇年度财政预算,监督乡镇单位预算执行,编制财政决算;2、负责镇直单位财务代管和服务;3、负责乡镇非税收入的管理;4、负责各类强农惠农资金发放;5、负责乡镇各类财政项目资金的使用和管理;6、协助镇村两级清收债权、化解债务;7、负责对乡镇国有资产的购置、登记、处置进行管理,确保乡镇国有资产安全和保值增值;8、负责对农民负担监管、农村“三资”监管、产权交易、代管村级账务、村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9、负责对涉农资金管理方面信访件的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10、负责乡镇各村新农保、医保基金的征收及票据管理;11、贯彻党和国家财经方针政策,严格执行财政法规和财经制度,监督乡镇范围内各单位的财务活动。

办公地址:仙桃大道32号市财政局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7:30(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办公电话:0728—3222174

负责人姓名:张艳敏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