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城管委〔2021〕3号
关于印发《城乡环境整治组关于
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城区“三办一园”、城市管理各职能部门:
经市城管委研究同意,现将《城乡环境整治组关于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仙桃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2021年7月8日
城乡环境整治组关于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工作方案
为实现城市精细化管理目标,对标对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根据我市城市管理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对标对表,补齐短板,解决影响城市市容环境秩序管理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城市管理长效机制,不断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为实现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目标创造良好城市环境。
二、工作任务
(一)开展违章占道专项整治。按照“零占道”和城市道路一律不得出店经营的工作要求,整治城区主次干道、公园广场、商业中心、市场、学校、社区、城乡结合部等区域存在的马路市场、出店经营、占道经营等违章占道行为;科学合理设置临时疏导点,实行归点划线经营,做到坐商归店、行商归点。(牵头单位:“三办一园”、市城管执法局;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公安局、市民宗委、市商务局。具体方案见附件1)
(二)开展架空管线专项整治。采取入地、套管、捆扎、贴墙等方式,对城市建成区范围内架空管线进行专项整治,清理废弃架空线杆、线缆,打造“整洁、有序、舒适、宜居”的城市环境。(牵头单位:市城管执法局;责任单位:“三办一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公安局、市林业事业发展中心、市供电公司、市电信分公司、仙桃联通公司、江汉移动公司、湖北广电网络仙桃分公司。具体方案见附件2)
(三)开展城区环卫死角专项整治。清理城市主次干道、公共绿地、社区、小区庭院、空台空地闲置工地、机关、企事业单位及河道沟渠存在的积存生活垃圾、建筑垃圾、装饰装修垃圾、大件垃圾、园林垃圾、无纺布废料等垃圾,查处打击乱泼乱倒垃圾行为,建立各类垃圾分类运输处理的长效管理机制。(牵头单位:市城管执法局;责任单位:“三办一园”、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市林业事业发展中心。具体方案见附件3)
(四)开展城市“牛皮癣”专项整治。采取清洗、清理、覆盖等多种手段,整治建筑物立面、公共设施、居民楼道内乱涂写、乱张贴的各类“小广告”;查处打击乱贴乱画行为;明确管理责任,强化日常监督管理,提升城市街景形象,营造良好居住环境。(牵头单位:市城管执法局,责任单位:“三办一园”、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教育局、市电信分公司、仙桃联通公司、江汉移动公司、湖北广电网络仙桃分公司。具体方案见附件4)
(五)开展人行道车辆乱停乱放专项整治。合理勘划人行道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线(位),规范设置标识标牌;按照“无线不停车”要求,整治规范城区人行道机动车、非机动车停放秩序。(牵头单位:市城管执法局,责任单位:“三办一园”。具体方案见附件5)
(六)加快推进公共停车场建设。2021年,根据市政府办好“十件实事”工作安排,以中心城区为重点,因地制宜建设7座停车场(其中干河2座,龙华山2座,沙嘴2座,工业园1座),新增停车位2000个,在主次干道人行道上勘划停车泊位,缓解市民“停车难”问题。(牵头单位:市城管执法局,责任单位:“三办一园”、市城投公司、市公安局。具体方案见附件6)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2021年7月1日——7月15日)。围绕当前城市管理改革重点工作和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制定详细具体的工作方案,召开城乡环境整治组工作会议,组建工作专班,安排部署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1年7月16日——8月31日)。各工作专班根据整治方案,建立问题清单,开展专项整治和常态化管理。城乡环境整治组对精细化管理和专项整治工作完成情况定期开展督查检查,就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加强沟通协调,研究制定针对性措施,确保工作任务顺利完成。少数专项整治到年底完成的,要突出创建迎检,在8月底前,重点解决主次干道、26个重点社区、17个市场及学校周边存在的突出问题,9月下旬以后推进其他部位的整治工作。
(三)长效管理阶段(2021年9月1日以后)。在整治的基础上,建立健全职责分工明确、管理标准精细、工作常态长效的城市管理运行机制,不断提升城市管理水平。
四、工作要求
1.落实工作责任。由牵头单位负责,明确六项整治任务责
任领导,并组织各专项整治责任单位,分别组建工作专班,全力推进各项整治工作。要根据整治任务,开展全面排查,建立整治任务清单(包括存在的问题、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六项整治责任单位要在7月9日前,将工作专班名单和问题清单报送市城管办(联系人:危明,联系电话:18696320339,邮箱:54746884@qq.com)。
2.加强宣传教育。各地、各部门要通过会议动员、上门告知、发放宣传资料、在新闻媒体上宣传、利用“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宣传等形式,广泛宣传整治内容,形成浓厚的整治氛围,争取社会各界、广大市民对城市管理工作的理解支持。
3.加强检查督办。各专项整治专班要将整治工作细化到月,明确每周工作重点。市城管办、市创城办城乡环境整治组每周对六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检查督办,每月根据整治任务清单进行现场核实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予以通报。
4.严格考核结账。根据城市管理工作考核办法,由市城管办对各办园、市直各部门履行城市管理职能、开展专项整治、落实市委、市政府重大工作部署、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各项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督办,每月排名通报,每季度考核成绩直接折算为各办园、市直各单位政绩目标管理季度考核项目“城市管理”得分。
附件:1.仙桃市占道经营整治工作方案
2.创建全国文明城市2021年管线整治工作方案
3.城区环境卫生死角整治方案
4.仙桃市整治城市“牛皮癣”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5.仙桃市人行道车辆乱停乱放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
案
6.2021年中心城区公共停车场(位)建设工作方案
附1:
仙桃市占道经营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入推进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着力打造干净整洁、规范有序、文明和谐的城市环境,提升城市整体形象,按照《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工作项目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干净整洁、规范有序、文明和谐”为目标,按照“零占道”和城市道路一律不得出店经营的要求,持续整治城区主次干道、公园广场、商业中心等重点区域存在的马路市场、出店经营、占道经营等违章占道行为,科学合理设置临时疏导点,实行归点划线经营,做到坐商归店、行商归点。
二、工作任务
1.对城区主次干道、公园广场、商业中心等重点区域存在的出店经营、占道经营等违章占道行为开展专项整治,取缔城区马路市场,重点对“四边”(即学校、菜市场、商超、社区等重点部位周边)存在的流动叫卖加强日常控管。
2.按照“规范一批,取缔一批”的原则,规范主次干道临街早夜市门店经营行为,取缔露天占道经营的早夜市门店、烧烤摊点,对城区主次干道不具备餐饮经营条件或卫生环境整改仍不能达标的临街餐饮门店和法律法规明文规定不能从事餐饮经营的门店依法予以取缔。
3.采取疏堵结合的管理模式,科学合理选择适宜地段设立便民疏导点,引导部分不符合经营条件的经营户和流动摊贩入驻经营并规范管理,达到“摊贩保饭碗、市民得实惠、城市有形象”的多赢效果。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本次整治活动由市创城办城乡环境整治组统一部署,负责指挥协调和督办工作,组织相关责任单位成立整治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城管执法局。
(二)建立工作机制。建立协调调度机制,由领导小组统一部署,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调度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各相关单位加强协调配合,确保有效推进工作;建立属地负责机制,各办园负责本辖区内占道经营整治工作,确保有效遏止占道经营行为;建立检查督导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工作进度计划,定期检查督导任务落实情况,并向领导小组汇报。
(三)明确工作职责。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明确工作职责,各负其责,协同配合,全力推进整治工作落实。
1.城区“三办一园”:负责对各自辖区内临街门店情况进行摸底排查、登记造册,全面建立详尽工作台账;组织开展辖区内占道经营整治工作;取缔辖区内马路市场,合理设置各类临时疏导点并负责日常管理工作;联合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取缔露天占道经营的早夜市门店、烧烤摊点。
2.市城管执法局:负责全市占道经营整治工作的总体协调、监督指导及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城区“三办一园”及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活动;负责检查督办城区“三办一园”对占道行为的日常管理。
3.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城区集贸市场所属临街门店规范经营管理,牵头协调市场周边50米范围内的市容环境卫生整治工作;负责督促食品经营户持证亮证经营,对不具备餐饮经营条件门店、无证商贩、违规商贩吊销其经营许可资格或依法予以取缔,落实“三防”设施。
4.市教育局:负责城区各中小学校所属临街门店规范经营管理,协调配合做好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5.市卫生健康委:负责对临街从事餐饮经营的门店或单位卫生健康状况进行监管。
6.市公安局:负责对威胁、恐吓或以暴力行为干扰、阻碍执法活动的行为依法进行打击处理,保障整治活动顺利开展。
7.市民宗委:负责做好少数民族经营业主或个体户的宣传引导和信访稳定工作,协助城区“三办一园”开展专项整治活动。
8.市商务局:负责协调、指导、督办“三办一园”对城区废品回收站点经营业主进行宣传教育,整治占道经营、随意堆放废品现象。
9.新闻媒体部门:负责整治工作的宣传报道,积极宣传典型事例,为整治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实施步骤
1.第一阶段(7月1日至7月15日),调查摸底和宣传引导阶段。城区“三办一园”要根据各辖区的实际情况,组织人员进行调查摸底,登记造册,一是对各类违法占道经营早夜市门店、烧烤摊点业主进行耐心细致,反复的宣传教育并逐一下发《整改通知书》;二是在各辖区内分别就瓜果蔬菜和夜市各选择一个合适地段为便民集中经营备选点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经领导小组审议同意后选取3至5个便民疏导点,同时由城区“三办一园”出台便民疏导点入驻方案并负责日常管理。
2.第二阶段(7月16日至7月31日),城区“三办一园”各自整治和集中整治阶段。城区“三办一园”组织执法人员开展专项整治,对拒不整改,屡教不改的“钉子户”,依法予以取缔;同时要大力宣传相关疏导政策,引导部分不符合经营条件的经营户和流动摊贩入驻便民疏导点。通过疏导结合的方式,切实整治临街门店出店经营、占道经营或流动叫卖等现象。
3.第三阶段(8月1日起),巩固提高和长效管理阶段。市城管执法局每月联合城区“三办一园”及相关职能部门开展一次联合整治活动。城区“三办一园”采取日常巡查和错时管理相结合,落实“空间上无空余、时间上无空档”管理要求,强化早中晚期间市容秩序的控管力度,加强便民疏导点管理,不断加大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及疏导政策的宣传力度,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实行常态化管理。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要坚持“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部门协作,畅通信息渠道,加强行业指导,提高整体工作水平。城区“三办一园”、各有关单位必须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建强工作专班,强化统筹协调配合,确保按时按质完成任务。
(二)宣传造势,营造氛围。加强舆论宣传,大力宣传开展占道经营专项整治对改善城市形象和市民生活环境的意义,号召全体市民积极参与支持,着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确保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三)强化督查,保障落实。城区“三办一园”、各有关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全力做好占道经营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强化督查,对履职不到位的,启动问责机制,对整改不落实或不到位的问题,实行限期整改、责任追究。
附2: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2021年管线整治
工作方案
为深入推进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进一步优化城市环境,规范城市空间秩序,提升城市整体形象,按照《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规范、整齐、安全”为目标,按照各管线产权单位“谁所有、谁负责”、各办园“属地管理”的原则,采取入地、套管、捆扎、贴墙等方式,对全市建成区范围内架空管线进行专项整治,对排列无序、乱接乱拉、跨街连接等设置不规范、影响市容的架空管线进行全面整治和改造,清理废弃架空线杆、线缆,打造“整洁、有序、舒适、宜居”的城市环境。
二、整改标准、范围及方式
(一)整改标准
1.列入城市道路改造工程项目的架空线路应按计划入地;管沟已铺设完成的管线单位架空线缆必须入地;横跨道路、道路交叉口的架空线缆必须入地;新建、改建、扩建城市道路或者实施城市道路大修工程的,要做好架空管线同步入地工作。
2.未按行业规范和技术标准设置的各类电源线、电话线、电视信号线、网络联接线、监控器联接线、支撑线和存在安全隐患的其他管线,要进行全面整治和改造。
3.道路红线范围内能够进行地埋式改造的线杆、拉杆等设施及障碍物改为地埋式;整治范围内废弃的线缆、线杆、灯杆等应彻底清除。
4.临街杂乱无章、破旧残损、有安全隐患但暂时无法入地且确需继续使用的架空管线,产权单位应书面报告相关单位,经同意后,重新更换并规范设置;散乱零星的线路应进行束理、捆扎、套管、贴墙处理。
5.各产权单位要对完成改造的管线设置标识,标明管线类别、产权单位、管理人姓名和联系方式等信息。
6.建成区内城市道路、新规划城市道路以及市政府确定的其他区域,不得新设架空管线。
(二)整治范围及方式
仙桃市城市建成区范围内的主次干道、背街小巷、道路交叉口、社区楼院、车站等窗口单位以及架空管线问题特别严重的区域。
1.重点区域:黄金大道、仙桃大道、沔阳大道、钱沟路、建设路等道路(今年全市老旧小区改造的5个重点片区),符合入地条件的要求全部入地。1号片区,北起沔阳大道,南至仙下河,西起仙源大道,东至大新路;2号片区,北起沔阳大道,南至仙下河,西起大新路,东至钱沟路;3号片区,北起仙下河,南至仙桃大道,西起汪洲河,东至钱沟路;4号片区,北起仙下河,南至仙桃大道,西起锦瑞路,东至汪洲河;5号片区,北起复州大道,南至沔阳大道,西起仙下河,东至大新路;黄金大道(通顺河至新一中);钱沟路(城乡渠巷至仙源大道)西侧;钱沟北路(沔阳大道至建设路);复州大道(丝宝路至通顺河);建设路(大新路至钱沟路)。
2.城区沿河大道、青鱼湖大道、桃源大道、大新路、叶王路等路段,理顺捆扎清理。
3.城乡结合部、背街小巷,理顺捆扎、套管、贴墙或入地清除。
4.城区电杆需要加固的,采取拉线、撑杆、硬化基脚等方式加固;清除多余或废弃电杆;清除残留、废弃的架空管线。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仙桃市架空管线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城管执法局,办公室工作人员从各管线产权单位和相关单位抽调,实行集中办公。
(二)建立工作机制。建立协调调度机制,由领导小组统一部署,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调度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各相关单位要加强协调配合,确保有效推进工作;建立属地负责机制,各办园负责本辖区内架空管线专项整治工作,确保按时完成任务;建立检查督导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按照工作进度计划,定期检查督导任务落实情况,并向领导小组汇报。
(三)明确工作职责。要按照“谁所有、谁负责”的要求,明确工作职责,各负其责,协同配合,全力推进整治工作落实。
1.城区“三办一园”:负责对各自辖区内架空管线情况进行摸底排查、登记造册。全面建立详尽工作台账;组织、督促各管线产权单位开展架空管线专项整治工作;组织力量对无主架空管线及产权单位逾期未整改的进行拆除。
2.市城管执法局:负责市区架空管线专项整治工作的总体协调、监督指导及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架空管线入地工程占掘道路审批;负责督促相关业主单位对照明及亮化用电线缆进行整改。
3.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架空管线及相关设施入地的规划管理;负责新建、改建、扩建城市道路时架空管线同步入地工作的前期规划方案技术审查。
4.市住建局:负责新建、改建、扩建城市道路和实施城市道路大修工程时,架空管线同步入地工作的组织协调。
5.市公安局:负责协调组织公安系统各类架空管线入地工作,做好架空管线入地工程占用城市道路的交通疏导。
6.市林业事业发展中心:负责架空管线入地工程占掘绿地审批,协调组织架空管线入地工程绿地恢复工作。
7.市供电公司:负责产权架空管线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清理废弃杆线。
8.市电信分公司、仙桃联通公司、江汉移动公司、湖北广电网络仙桃分公司:负责组织实施各自产权架空管线专项整治工作,清理各自废弃杆线。
四、实施步骤
(一)摸底调查阶段(2021年7月1日——7月31日)。各办园、各管线产权单位开展摸底排查,提出整改方案并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并建立工作台账,报市政府同意后实施。
(二)整改实施阶段(2021年8月1日——12月15日)。各管线产权单位按照工作台账要求科学规划、统筹安排,开展架空管线专项整治工作,实行台账销号制度,务必取得实效。
(三)检查验收阶段(2021年12月16日——12月30日)。各管线产权单位完成架空管线整治工作后,向领导小组办公室申请验收,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各成员单位对整治情况进行实地验收。
(四)长效巩固阶段(2021年12月31日以后)。各产权单位要定期对完成改造的管线进行巡查维护,发现有折断、垂落、松动等情况,立即进行处理。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架空管线专项整治是我市环境综合整治任务中的重要工作,要坚持“属地管理”、“谁所有、谁负责”的原则,加强部门协作,畅通信息渠道,加强行业指导,提高整体工作水平。城区“三办一园”、各有关单位必须切实履职尽责,要成立组织机构,主要领导挂帅,分管领导要一线指挥,加强统筹协调,确保按时按质完成任务。
(二)宣传造势,营造氛围。加强舆论宣传,及时全面向社会公布架空管线整治范围、内容和要求,大力宣传开展架空管线专项整治对改善城市形象和市民生活环境的意义,号召产权单位做好管线整治工作,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确保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三)强化督查,保障落实。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全力做好架空管线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强化督查,对履职不到位的,启动问责机制,对整改不到位的路段,实行限期整改、强制措施。
附3:
城区环境卫生死角整治方案
为全面清理、整治城区卫生死角,提升城市环境卫生面貌,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围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目标,严格对照创建标准,按照“各负其责、全面推进、综合整治、长效管理”的原则,集中解决城市环境卫生方面存在的卫生死角问题,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不断提升城市管理精细化水平,真正实现城区环境卫生长治久洁。
二、整治内容
整治内容为城市建成区范围以内的城市主次干道、公共绿地、社区、小区庭院、空台空地闲置工地、机关企事业单位及河道沟渠存在的积存生活垃圾、建筑垃圾、装饰装修垃圾、大件垃圾、园林垃圾、无纺布废料等垃圾。
三、主要任务和责任划分
1.清除积存生活垃圾。由市城管执法局负责清除清扫保洁所有主次干道、公共绿地、河道、社区及庭院小区的积存生活垃圾;有物业管理的小区由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负责督促清除;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庭院由各单位负责清除。所有生活垃圾由各责任单位运送到垃圾中转站。
2.清除建筑垃圾和装修装饰垃圾。对建成区范围内的建筑垃圾进行全面清除,集中堆放到建筑垃圾临时消纳场。主次干道及两侧公共绿地上的无主建筑垃圾和装饰装修垃圾由市城管执法局负责督促浩昌、宝鸿两家建筑渣土处理公司进行清除,建筑垃圾和装饰装修垃圾集中堆放到公司设置的临时消纳场;社区、无管理单位的庭院小区存在的建筑垃圾和装饰装修垃圾由所属社区负责清除;物业管理小区的建筑垃圾和装饰装修垃圾由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负责督促清除;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庭院小区产生的建筑垃圾和装饰装修垃圾由各单位负责清除;清除的垃圾集中运送到各办园设置的临时消纳场。
3.清除大件垃圾和园林垃圾。主次干道、公共绿地和场地存在的乱扔乱丢的家具等大件垃圾由市城管执法局负责清除;各社区无管理单位的庭院小区和有物业登记的小区产生的大件垃圾和园林垃圾分别由各社区和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负责清除或督促清除;机关企事业单位、庭院小区产生的大件、园林垃圾由各单位负责清除;园林作业所产生的树枝、树叶等园林垃圾由林业事业发展中心负责清除;大件垃圾和园林垃圾由各责任单位送到环卫局大件、园林垃圾临时处理厂(干河街道小寺院路环卫停车场)进行粉碎处理。粉碎后的垃圾由市城管执法局运送到焚烧厂。
4.清除无纺布废料垃圾。“三办一园”要强化管理,督促各无纺布企业将产生的边角废料集中送到设置的9处集中堆放点,其中干河2处(麦芽路水云间旁原麦芽厂空地、丝宝路恒迪建材市场对面储备空地),龙华山3处(沿河大道老木材市场、桃花岭大道与肖阳河路交汇处东端木材市场旁、刘潭南路黄荆猪场前),沙嘴3处(杜柳社区世雄古庙旁、中加科技城5-6号空地、十一墩社区7组锦华加油站旁空地),工业园1处(故园路桥头前50米)。由各办园安排专人管理,由市城管执法局负责安排专车清运到焚烧厂进行焚烧处理。
四、实施步骤
1.全面排查、全面清理(2021年7月底前)。一是由市城管执法局对城区范围内进行全面排查,按照各地、各部门职责,列出问题清单,交办各单位限时整改,城管执法局监督指挥中心实行销号检查。二是各办园、各单位组织专班对所管辖范围进行排查,建立问题清单,立行立改。
2.加强管理,严厉打击(2021年7月1日起,常态坚持)。市城管执法局、各街道综合执法中心对整治后反弹、经常乱泼乱倒的部位安排执法人员加强日常管理,采取巡查监督、定点守控的办法,严厉打击乱泼乱倒行为。
3.源头治理,完善机制(2021年8月底完成,常态坚持)。“三办一园”要各建立1处建筑垃圾和装饰装修垃圾临时消纳场,在市再生资源利用中心建成以前,临时处理建筑垃圾和装饰装修垃圾。健全完善无纺布垃圾收运体系,要向辖区内无纺布企业、小作坊全覆盖宣传,要求他们定点倾倒无纺布垃圾;要安排专人加强无纺布垃圾集中存放点管理,经常与清运公司联系沟通,及时清运无纺布垃圾。各街办综合执法中心、城管执法局要加大对乱泼乱倒垃圾的处理力度。市城管执法局要加快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和再生资源利用项目建设,完善各类垃圾从收集到处理的全链条体系。
五、有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卫生死角整治工作对于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的重要性。要结合本地、本单位工作职责,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治计划,把工作任务层层分解,明确完成时限,明确具体责任单位、责任人。
2.加强协调配合。城区卫生死角整治涉及方方面面。市城管办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市城管执法局要发挥主体作用,各地、各部门要履行属地管理职责,共同做好整治工作。
3.加强检查督办。市城管办要对整治任务列出清单,对整改情况一处一处检查督办、核查落实,确保卫生死角全部清理到位。要督促相关办园、单位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实现环境卫生管理精细化、常态化、长效化。对未完成整治任务的,要予以通报,并纳入创城评价考核内容。
附4:
仙桃市整治城市“牛皮癣”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根据《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创城测评体系工作项目要求,市创城办决定在城区范围内开展整治城市“牛皮癣”专项行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目标,集中时间,广泛动员,多管齐下,开展以打击和整治城市“牛皮癣”为重点的专项整治活动,积极探索长效管理机制,不断提高城市管理水平,着力改善市容市貌,提升城市形象,努力营造良好的人居环境和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环境。
二、组织领导
本次整治城市“牛皮癣”活动由市创城办统一部署,负责指挥协调和督办工作,组织相关责任单位成立整治领导小组。(名单见附表1)
三、整治范围
城市建成区范围内主次干道、背街小巷、社区、城市出入口的建(构)筑物;墙体、电话亭、候车亭、电线杆、电灯杆、楼道、电力控制箱、交通标志等公共设施及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机关庭院、宿舍区、门面、建筑物、围墙上的“乱张贴、乱涂写、乱涂鸦”等城市“牛皮癣”。
四、整治标准
对于喷涂、刷写、印章式加盖的乱贴乱画,要采用喷水清洗、防涂写和防粘贴涂料等实用技术,辅之以手工刮洗,以及多颜色调配方式,对不同材质、不同颜色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实行清洗或覆盖;对于张贴物,要一律采取清洗、刮除方法清理。主要道路、重点区域的覆盖色调要与原色协调,确保不添新“癣”;清洗后表面整洁,不留花斑;清理张贴物不留存残片及明显胶粘剂、浆糊污迹。一般道路的覆盖色调要与原色基本协调,不形成较大反差,杜绝简单粗劣覆盖现象。
五、整治责任与任务
(一)“三办一园”:各社区由市直各单位按照“六联六包”方案,共同负责辖区范围内的“牛皮癣”清理。“三办一园”负责在各小区设置规范的信息公开栏。
(二)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负责各自机关庭院、宿舍区域的“牛皮癣”清理。
(三)市城管执法局:负责127条城区主次干道的“牛皮癣”清理。市城管执法局、“三办”街道综合执法中心负责对城区范围内的乱贴乱画进行查处;市城管办负责城市“牛皮癣”案件信息的收集、转办。
(四)住房保障服务中心:负责由物业公司管理小区的“牛皮癣”清理。
(五)市公安局:负责打击制、贩假证、票据、刻制印章等违法行为,对整治工作中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依法查处虚假、违法广告,对制造“牛皮癣”的有证经营户进行处罚。
(七)市教育局:负责对培训机构张贴、涂写的培训广告发布者进行宣传教育。
(八)电信、移动、联通等通讯部门:要配合整治行动,依法对制造城市“牛皮癣”不法人员的通讯工具给予停机处理。
(九)新闻媒体部门:负责“牛皮癣”整治工作的宣传报道,积极宣传典型事例,为整治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六、整治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7月15日前)
“三办一园”、市直各单位要利用好现有宣传阵地,广泛发动干部职工和广大群众以主人翁的姿态积极参与到整治“牛皮癣”工作中来,做到群防群治,人人关心、人人理解、人人参与。仙桃日报社、仙桃广播电视台要加大对城市“牛皮癣”整治工作的宣传报道力度,大造舆论声势、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二)集中整治阶段(7月16日至8月15日)
“三办一园”及各责任单位按各自的职责分工,对照时间节点周密部署、合理安排开展整治和清除工作。通讯部门启动“呼死你”系统,对制造“牛皮癣”者进行通讯干扰和停机。整治期间有关责任单位确因工作需要,可以函商市公安局进行技术支持。各执法部门要加大对乱贴乱画违法行为的打击和查处力度,强化源头控管。
(三)组织验收阶段(8月16日至8月31日)
整治工作结束后,各单位要认真总结专项整治活动所取得的经验和不足,依据法律、法规制定长效管理措施。市创城将组织检查验收,对未完成任务的单位和部门将责令限期整改。为防止“牛皮癣”现象死灰复燃,“三办一园”各社区要组建专门清理巡查小组,指定专人负责日常巡查控管,做到发现一起,清除一起,报告相关执法部门查处一起。市直各单位要落实 “六联六包”要求,勤巡查、勤管理、勤清除。
七、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责任单位要充分认识城市“牛皮癣”对创城工作的影响和当前治理工作的重要性,结合职责任务,组织好专项整治工作,不得敷衍塞责,草率应付。
2.各负其责,密切协同。乱张贴、乱涂写小广告整治工作点多面广线长,任务繁重,部门职责相互交织,密不可分。相关部门和单位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更要加强协同配合、齐心协力。
3.强化考核,检查结账。整治结束后市创城办将组织专班开展检查验收,对不合格的单位下发督办通知书限时整改。对专项整治效果好、表现突出的单位予以全市通报表扬,同时将检查结果纳入年度城市管理综合考核。
附5:
仙桃市人行道车辆乱停乱放专项整治行动
工作方案
为深入推进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着力打造干净整洁、规范有序、文明和谐的城市环境,提升城市整体形象,按照《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工作项目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范围
我市城区主次干道临街单位和商户、市直各单位按照“六联六包”方案包保责任路段。
二、整治内容和标准
对照全国文明城市标准及要求,非机动车停车线施划到位、合理规范设置标识标牌、非机动车定向摆放整齐,按照“无线不停车”要求,整治规范城区人行道机动车、非机动车停放秩序。
三、组织领导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由市创城办统一部署,负责指挥协调和督办工作,组织相关责任单位成立整治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城管执法局。
四、主要任务和责任分工
1.市直各单位按照“六联六包”方案,督促责任路段临街商户严格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要求,做好非机动车定向有序停放的宣传引导和帮摆工作。
2.城区“三办一园”负责各辖区背街小巷、社区非机动车停车位及标识标牌的设置和停车线勘划,及时清理私设的地锁、锥桶、隔离桩、道闸等设施。
3.市城管执法局负责在城区主次干道、人行道勘划机动车停车位、非机动车停车线,设置停车标杆、指示牌,完善车辆停放管理基础设施。
4.市级新闻媒体单位要大力宣传城市静态停车秩序管理内容,使广大市民理解和支持城市静态停车秩序管理工作。
五、实施步骤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分宣传发动、集中整治、考核评比三个阶段。
1.宣传发动阶段(7月20日前)。城区“三办一园”、各单位按照职责做好整治准备工作,加大对整治工作的宣传力度,动员社会单位积极参与和支持此项工作。
2.集中整治阶段(7月21日至8月15日)。市直各单位对“六联六包”责任路段前期排查出的问题进行整治,逐路、逐段明确责任人。市城管执法局采取拆除私设地锁、锥桶、隔离桩、道闸等设施、贴违停提醒单、处罚单等方法,对人行道上非机动车、机动车乱停乱放的行为进行治理,规范城市静态停车秩序。
3.检查考核阶段(8月16日以后)。市创城办对照全国文明城市验收标准,采取日巡查、月通报的方式对市直各单位工作责任路段非机动车停放秩序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六、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单位要充分认识非机动车停放秩序对创城工作的影响和当前治理工作的重要性,认真组织好专项整治工作,不得敷衍塞责,草率应付。
2.积极履责,密切协作。各单位既要各司其职,积极履责,更要加强协同配合,齐心协力,共同处理好整治行动中暴露的各类问题。
3.强化考核,检查结账。整治结束后市创城办将组织专班开展检查验收,对不合格的单位下发督办通知书限时整改。对专项整治效果好、表现突出的单位予以全市通报表扬,同时将检查结果纳入年度城市管理综合考核。
附6:
2021年中心城区公共停车场(位)
建设工作方案
为加大城区公共停车场(位)建设管理力度,着力缓解城区“停车难”问题,努力形成规范、有序、安全、便利、文明、发展的城市环境,根据市政府2021年“十件实事”工作任务责任分解的通知精神,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21年全市因地制宜,结合区域现状条件以中心城区为重点,建设7座停车场(其中干河2座,停车位550个;龙华山2座,停车位550个;沙嘴2座,停车位550个;工业园1座,停车位350个),新增停车场位2000个,在主次干道人行道上勘划停车泊位,逐步缓解市民“停车难”问题。
二、建设标准
1.单个停车场建设面积要求在5亩以上。
2.停车场周边交通便利,有利于解决居民、商圈、学校等停车难问题。
3.停车场地面要硬化,自载力要强。
4.停车场场内道路标线规范,设施齐全(含供给水、电
力、道闸等)。
5.停车场要有专人管理。
6.停车场要有适当绿化。
三、实施步骤
(一)确定选址阶段(2021年3月31日前)
1.城区“三办一园”负责选取辖区内空台、空地、闲置用地、近几年暂未建设计划的空厂房等建设临时停车场,其中干河街道、龙华山街道、沙嘴街道各负责建设2个停车场,仙桃工业园负责建设1个停车场。选址确定后报市创城办、市城管执法局。
2.城管执法局根据实际情况负责在城区主次干道,因地制宜在不影响交通通行的人行道上能划则划,应划尽划,规范设置停车泊位。
规划设计阶段(2021年4月30日前)
“三办一园”所选地块由“三办一园”负责做好规划设计,设计方案完成后报市“创城办”审查同意后实施。
建设实施阶段(2021年5月1日—2021年10月31日)
根据设计图纸,由“三办一园”组织预算编制、财政评审、工程招标、工程建设等工作。
检查验收阶段(2021年11月)
由市创城办组织对2021年停车场建设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由市创城办牵头,市城管执法局具体负责,市公安局、市城投公司、城区“三办一园”等单位组成工作专班,统筹协调推进城区公共停车场(位)项目建设。
(二)拓宽投资渠道。遵循统一规划、政府引导、多方参与和“谁建设、谁受益”的原则,吸引多方主体投资,“三办一园”建设资金由办园负责纳入创城经费列支。
(三)出台配套政策。对经营性停车位,要积极出台《仙桃市停车服务管理办法》、《仙桃市停车场收费标准》等配套政策,促进停车设施规范运营。
(四)加强考核督办。由市创城办负责考核督办,采取周检查、月通报、季评比、年考评等办法,对各责任单位停车场(位)建设进度予以考核督办,将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创城”工作考核范围。
附:“三办一园”停车场初步选址明细表
附:
“三办一园”停车场初步选址明细表
辖 区 | 地 点 | 面 积 | 备 注 |
干 河 | 汉江大桥东侧小寺院3组 | 约6.5亩 | |
仙下河旁新河社区1组 | 约4亩 | ||
龙华山 | 仙桃大道黄荆社区7组 | 约3.5亩 | |
沔阳大道流潭社区 | 约4亩 | ||
沙 嘴 | 九十墩社区新三中南 | 约14亩 | |
何李路十一墩7组 | 约13亩 | ||
十一墩社区昌升南路西 | 约6亩 | ||
工业园区 | 清水湾健鼎东门 | 约30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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