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仙桃市应急管理局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其他主动公开内容 > 行政执法公示 > 涉企行政检查 > 专项检查计划
仙桃市应急管理局2025年涉企行政执法专项检查计划表
发布时间:2025-06-30 10:55 来源:市应急管理局

序号

行政执法机关

检查对象

检查事项内容

检查依据

检查时间

检查方式

1

仙桃市应急管理局

危化企业

1.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经营、使用许可情况;2.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制定和落实情况;3.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落实情况;4.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和落实情况;5.应急预案制定和演练情况;6.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建立和落实情况;7.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人员配备、培训等情况;8.安全设施设备、安全警示标志设置情况;9.其他安全有关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原国家安监总局令第41号)《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原国家安监总局令第55号)《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安监总局令第36号)等

2025年   1月1日-12月31日

自行检查、联合检查

2

仙桃市应急管理局

工贸企业

1.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制定和落实情况;2.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落实情况;3.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和落实情况;4.应急预案制定和演练情况;5.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建立和落实情况;6.安全设施设备、安全警示标志设置情况;7.安全生产投入情况;8.其他安全有关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工贸企业粉尘涉爆安全规定》(应急部令第6号)《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应急部令第10号)《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定》(应急部令第13号)《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安监总局令第36号)《食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原国家安监总局令第66号)《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安全生产规定》(原国家安监总局令第91号)等

2025年   1月1日-12月31日

自行检查、联合检查

3

仙桃市应急管理局

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和经营零售店

烟花爆竹批发企业:1.经营许可情况;2.经营场所、储存仓库安全条件达标情况;3.采购、销售、储存烟花爆竹情况;4.合同管理、流向登记制度落实情况;5.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及落实情况;6.隐患排查治理情况;7.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8.其他安全有关事项。

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店:1.经营许可情况;

2.零售场所安全条件达标情况;3.采购、销售、储存烟花爆竹情况;4.其他安全有关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5号)《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原国家安监总局令第65号)《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规定》(原国家安监总局令第93号)《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6号)等

2025年   1月1日-12月31日

自行检查、联合检查

4

仙桃市应急管理局

安全生产资格考试培训机构

1.安全培训条件情况;2.教学培训情况;3.培训档案管理情况。4.其他安全有关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原国家安监总局令第44号)

2025年   1月1日-12月31日

自行检查、联合检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仙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仙桃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承办

鄂公网安备 42900402000120号鄂ICP备06003809号政府网站标识码:4290040001版权所有  严禁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