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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市直单位开展机构编制人员
经费情况调查的通知(附表格下载)
市直各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市直党政群机关及事业单位人员编制、供养经费的管理,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从市人事局、市财政局、市监察局、市审计局、市编办、市纠风办等单位抽调人员组成工作专班,在9月份对市直党政群机关及事业单位的人员编制、供养经费等情况进行一次调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范围
市直党政群机关、人大和政协机关、法院和检察院机关、市委和市政府直属事业机构、仙桃工业园以及经机构编制部门同意成立的市直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包括学校、卫生院、财政所以及市直派驻机构和人员)。
二、调查内容
(一)机构编制情况
1、机构的名称、类型、规格、性质等;
2、编制的数量、类型、性质等。
(二)人员情况
1、人员的总体现状;
2、2004年1月至2008年8月底的人员变化情况;
3、在编在岗人员情况;
4、超编人员情况;
5、非在编人员情况,包括退养、退休、停薪留职、带薪留职、病休、学习、发放生活费等人员;
6、临聘人员情况。
(三)供养经费情况
1、各单位2007年收支情况;
2、各单位2008年1月至6月收支情况;
3、是否存在涉企违规收费。
三、调查方式
(一)听取汇报。主要听取主管部门分管人事、财务工作的领导及人事、财务科长的汇报。
(二)查看资料。主要查看工资表、人员花名册、编制证书、调令、财务账表等。
(三)登记造册。将所要调查情况按表格要求登记造册,经被调查单位主要领导签字盖章后,汇总成纸质和电子文档材料各1份(传QQ138686278和QQ21626715)。
四、有关要求
(一)调查工作严格按程序进行,各调查组自行确定调查对象顺序,但必须提前通知被调查单位作好相应准备。调查结束后,各调查组对调查情况进行汇总,形成材料后,在调查总结会上向市政府作专题汇报。
(二)专班人员要服从工作需要,调查期间与原单位工作脱钩。成员间要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在调查过程中要实事求是,严守纪律,不得徇私舞弊。
(三)调查工作中的有关信息未经市政府批准,一律不得对外公布。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OO八年九月八日
仙桃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花名册(表一).doc
仙桃市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调查表(表二).doc
仙桃市机关事业单位实有人员现状调查表(表三).doc
2004年以来人员进出情况调查表(表四).doc
年度进出人员花名册(表五).doc
2007年收入支出情况统计表(表六表七).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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