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所有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必须按照市违法用地违法建设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停止一切施工活动,接受调查处理。不得不经供电、供水部门批准,私自接电、接水,擅自复工。否则将依据有关政策规定,由有关机关从重处罚。欢迎全市广大市民监督举报。举报电话:0728—3314001。
二○○八年八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