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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两违”整治办公室已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大规模的清查工作,为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现将有关规定公告如下: 一、要主动自查自纠。所有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开发当事人应于9月15日以前主动到“两违”整治办公室综合组说明情况,接受调查处理,逾期不到者,将从重处理。 二、要严格执行停工规定。所有违法建设开发项目要主动停工,停工以后私自接电、接水,擅自复工的,将在全市媒体上公布名单,并记录在案,作为强制拆除和经济处罚的依据。 三、要全力配合调查取证。所有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当事人要主动配合“两违”整治办公室调查,对有意隐匿的、不如实提供违建情况的、下达通知不到的,将处以从重处罚。
二○○八年八月二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