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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确保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减震器”,社会保障已如“旧时王谢堂前燕”,“飞入寻常百姓家”。如今,我市在不断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的同时,强化基金征缴,不断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社会保障功能明显提高,为老百姓撑起一片晴空。
近10多年来,社会保障的参保对象日益扩大,覆盖所有劳动者、所有用人单位。灵活就业人员纳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范畴,失地农民也进入农村养老保险体系。
同时,缴费基数不断提高:2001年企业职工每月最低缴费基数为450元;2004年企业为550元,事业单位为850元;2006年企业为650元,事业单位为900元。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缴费比例更趋合理,逐步与国家政策接轨。
从1998年开始,我市在全省率先推行“1+X”改革,劳动保障为167家国有企业的39800名职工架起“安全网”,先后为12000多名企业职工办理了病休、退养等劳动保障手续,保证了全市国企改革的顺利实施和稳步推进,为劳动力的流动和劳动资源的合理配置创造了良好的环境。
目前,全市参保人员已达43.3万人次,企业的参保面由2000年以前的不到30%扩大到现在的100%,实现了社会保险全覆盖。
养老保险从2000年的11964人增加到现在的23120人。2003年至今共支付养老金10210万元,其中2003年2567万元,2004年2737万元,2005年3142万元,2006年上半年1764万元。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获领人员从2000年的96人增加到现在的527人。从2003年起,共支付养老金85.5万元。
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不断提高,1998年至2001年,人平每月120元,2002年至2005年为196元,2006年增加为256元。1998年起,共发放失业保险金201万元,领取失业保险金待遇人数达10903人。
医疗保险从2000年至今,共保障了164.8万人次的门诊刷卡治疗,3.7万人次的住院治疗,13.1万人次的慢性病治疗,2205人次的转外治疗;累计支付各项医疗保险费用16993万元。参保职工个人医疗费用年报销额最高达到了14.8万元。
工伤保险从2004年至今,共支付了169家单位766人次的工伤保险金39万元,其中2005年支付166家单位378人的工伤保险金29万元,维护了职工权益。
生育保险从2004年至今,共支付了36家单位218人的生育保险金52万元,其中2005年支付23家单位151人的生育保险金36万元,保护了女职工及其子女的身体健康,适当补偿了计划生育家庭。(程丽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