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新农村建设三大关键课题亟待破解
湖北是一个农业大省,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设,是解决"三农"问题、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促进湖北振兴崛起的重大战略举措。新农村建设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涵盖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面临许多亟待破解的重大课题。
扎实推进湖北新农村建设,必须认真解决好新农村建设的重点、新农村建设的资金来源,以及工业和城市如何带动农村发展等关键问题。
一、新农村建设的重点在哪里
上个世纪50年代以来,党的文件中曾多次使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这个提法。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又明确提出要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尽管是同一提法,但具有更丰富的内涵和更全面的要求。中央"十一五"规划《建议》用"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20个字描绘出一幅新农村的美好蓝图。推进新农村建设的总体目标应该是:在未来15年左右的时间,使农村的整体面貌大为改观,城乡之间的差距明显缩小。具体目标应该是:努力发展农村生产力,促进农民收入持续增长;大力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显著改善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加快发展农村教育、医疗卫生和文化等社会事业,形成民风淳朴、稳定和谐的良好社会氛围;加强农村环境卫生整治,明显改变村容村貌;推进农村民主政治建设,不断提高农民的民主法制意识。
建设新农村,必须坚持统筹城乡发展这个根本指导方针,把农业和农村工作放在现代化建设全局的更加突出的位置,在符合农民意愿、带给农民实惠、得到农民拥护的基础上扎实稳步地推进。"十一五"时期,是湖北新农村建设"打基础、管长远"的关键时期。新农村建设要开好局、起好步,必须集中解决农民生产生活中最迫切需要解决的实际问题,真正给农民带来实惠。我们认为,当前及"十一五"时期,湖北的新农村建设应重点解决好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以农民增收为核心
"三农"工作和新农村建设的核心是农民增收问题。目前,湖北农民收入水平不高,增长不快,城乡差距拉大。2005年,湖北农民人均纯收入为3099元,比全国3255元少156元,在各省市的位次由2000年的第11位下降到第15位;与上年相比增长7.2%,增幅仅略高于安徽,居中部地区倒数第2位;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由2000年的2.44:1扩大到2005年的2.84:1。因此,湖北的新农村建设,应以农民增收为核心,扎实开展各项工作,改变农民收入过低的状况。就当前而言,农民增收应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加快现代农业建设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步伐。建设新农村的着眼点是发展现代农业,提高农业的综合生产能力。应着力转变农业增长方式,大力发展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农业,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市场竞争力。要高度重视粮食品种结构调整,把符合市场需求的优质品种的选育和推广作为粮食生产的头等大事来抓,积极引导农民调整粮食品种结构。经过五年努力,把水稻和小麦优质率提高到60%以上,把粮产区农民收入的增加建立在集约经营和品质优良的基础上。推进技术兴农,加强农业新品种、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加快发展畜牧业、水产业。优化农业区域布局,充分发挥各地的比较优势,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加强农业出口基地建设,努力扩大优势农产品出口。
2、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突破性发展农产品加工业。据有关专家测算,农产品从田间到餐桌全过程的总利润,初级农产品环节仅占五分之一左右,其他环节的利润需要通过发展农业产业化,对农产品进行深加工,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得以实现。目前,湖北产业化水平与全国及周边省份相比显得滞后,农产品加工产值与农业产值之比为0.7:1,低于全国0.9:1的水平,大大低于发达国家3~4:1的水平。尤其是食品加工业发展水平更低,发达国家食品工业产值一般是农业产值的2~3倍,全国达到三分之一,而湖北仅为五分之一。湖北外销的商品粮中70%为原粮。因此,加大初级农产品加工转化力度,是农业增产增收的根本保证。应积极培植农产品加工企业,支持重点龙头企业做大做强,将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有机结合起来,把湖北农产品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
3、大力发展农村非农产业,促进农村劳动力快速转移。人均占有耕地少是制约农民收入增加的重要因素,要使农民快富,必须把农村富余劳动力从有限的土地上转移出去,外出务工,从事二、三产业。外出务工是目前农民增收的一条有效途径。2005年湖北外出务工农民人均工资性收入达到941.64元,比上年增加186.4元,工资性收入对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的贡献率达到89.1%。因此,各地及有关部门应组织农民工合理有序流动,促进农村劳动力快速转移。要大力发展农村职业教育,继续实施"阳光工程",加强对农村劳动力的技术、技能培训,力争每年培训转移80万人以上。同时,为外出务工农民提供劳动力市场信息和法律咨询服务,切实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等问题。创造有利于农民合作组织发展的政策和法律环境,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鼓励农民特别是外出务工返乡农民经商办企业,推进乡镇企业转机建制。通过大力发展农村二、三产业,提高非农收入比重。
4、全面深化农村改革,抓好扶贫开发工作。深入推进以乡镇机构、农村义务教育和县乡财政体制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综合改革,下决心精简乡镇机构和人员,以防止各种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卷土重来,从而使农民负担出现反弹。采取积极措施,逐步化解村级债务。坚持不懈抓好扶贫开发,大力实施整村推进、产业扶贫、扶贫搬迁和对口帮扶,确保五年内基本解决极端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
(二)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由于长期以来对农村的投入严重不足,致使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明显滞后,基础设施严重老化,难以为农民生产生活提供有力保障。因此,应下决心调整建设资金的投向和结构,将基础设施的建设由以城市为主转向更多地支持农村。财政性建设资金要向农村倾斜,加强农田水利设施、耕地质量和生态建设,搞好大中型病险水库整险加固,更新改造一批大型泵站、大中型排涝灌溉设施。加快乡村道路、电网、通信、广播电视、饮水安全、沼气池等工程建设。力争经过五年努力,全面完成农村公路、通信、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解决农村饮水安全和饮水困难人数新增500万人以上,使用沼气池的农户增加到300万户,明显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
(三)解决好教育、医疗等社会保障问题
上学难、上学贵,看病难、看病贵,是当前农村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要推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首先要把农村九年义务教育搞好,扩大农村义务教育"两免一补"范围,今年力争将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两免一补"对象扩大到151万人。加大中央和省级政府对义务教育的投入,把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构建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的新机制。加大对贫困学生的资助力度,两年内做到对农村学生义务教育免收杂费;对农村贫困家庭学生义务教育提供免费课本和寄宿生活费补助。下大力气整顿高等学校、高中乱收费问题。进一步完善农村新型合作医疗的相关政策,逐步提高农民的医疗保障水平。"十一五"期间要普及农村新型合作医疗,逐步健全县乡村医疗卫生体系。今年要新增农村新型合作医疗试点县市27个,参合农民总数达到1288万人,地方财政对参合农民的补助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年10元增加到15元。要通过推进医院管理体制和药品生产流通体制改革,改变医疗费用上涨过快的状况。湖北是血吸虫病的重疫区,省里要逐年增加血防专项经费,切实做好晚血病人免费救治工作,力争五年内全省晚血病人救治率达到100%。逐步建立适合农村实际的社会救助和保障体系,完善农村"五保户"和重病、重残人群的供养、救助制度,逐步提高供养、救助标准,完善救助方式。在具备条件的地区,探索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在养老保障方面,有条件的地区,可将家庭养老、土地保障和社会养老保险相结合,探索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二、新农村建设的资金从哪里来
推进新农村建设要解决的一个关键问题,是钱从哪里来。尽管"十五"以来,财政支农投入绝对量明显增加。但是,同农业和农村发展的需求相比,支农资金的投入总量仍是低水平的,城乡财政资源配置不对称的状况没有彻底改变,支农投入渠道不宽,投入结构不合理,支农资金管理体制不完善,资金使用效果不够理想等问题仍较突出。推进新农村建设,迫切需要继续增加财政支农资金的投入总量,形成支农资金的稳定投入渠道;调整财政支农资金的使用方向,统筹安排支农资金的使用;改进政府农业投资管理体制,提高政府支农资金的使用效益;发挥政府投入的导向作用,逐步建立起政府为主导的多元化农业投入稳定增长机制。与此同时,审计等部门应加强对各项支农资金的跟踪审计,确保支农资金不折不扣地落实到位。
(一)继续加大全省各级财政特别是省级财政对新农村建设的投入
目前,就全省而言,农村是弱势地区,农业是弱势产业,农民是弱势群体。因此,在推进新农村建设中,全省各级财政特别是省级财政,必须坚持把"三农"工作作为财政工作的重中之重,继续加大财政支农资金投入。同时,注重调整支农资金的使用方向,突出政府财政支农资金的投入重点。财政支农资金应主要用于解决农村发展过程中市场解决不了的问题,即主要提供农业发展所需的公共产品,重点建设对农村发展有重大影响和作用的项目。而对于那些市场能够解决的投资项目,政府不必大包大揽。在政策上可明确地方政府从土地出让金中提取更大的比例用于新农村建设。
(二)积极争取和用好中央财政的支农资金
中央对"三农"工作和推进新农村建设十分重视,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特别是在"多予"方面采取了许多措施,在加强对粮食主产区的扶持,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持中部地区发展等方面制定了一系列倾斜政策。中央明确提出,今年国家财政支农资金的增量要高于上年,国债和预算内建设资金用于农村建设的比重要高于上年,其中直接用于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的资金总量要高于上年,基础产业和公共服务部门,要把掌握的资源更多地投向农村,把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转向农村。作为中部省份和粮食主产区的湖北,应抓住机遇,努力做好前期工作,积极争取和用好中央财政的各项支农资金。
(三)强化信贷资金的投入
在近几年解决"三农"问题的过程中,财政走到了前台,而金融机构对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支持远远不够。县级金融机构吸收农村存款,而贷款权限又受到限制,而且邮政储蓄还抽走农村资金,导致农村资金大量上流和外流。因此,必须按照有利于增加农户和农村企业贷款、有利于改善农村金融服务的要求,以培育竞争性的农村金融市场、形成合理的农村金融机构体系为目标,加快推进农村金融体制的整体改革,建立支持新农村建设的中长期融资和政策性扶持的机制,强化信贷资金对新农村建设的投入。一是构建合理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建立包括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信用社、民间金融及保险公司在内的多元化农村金融体系;二是科学定位农村金融机构的职能,赋予农业发展银行支农扶贫、农业综合开发等政策性融资职责,农业银行重点支持农业产业化经营、农村水利、电力等基础设施和小城镇建设,强化农村信用社"三农"服务功能,建立农村信用社存款保险机制,完善农村保险体系,提高农业经济的抗灾和补偿能力;三是赋予县级金融机构发放贷款的权限,以更好地支持县域经济发展和新农村建设;四是尽快改革现行邮政储蓄体制,实行邮政储蓄资金以合理的价格划转给农村信用社,由农村信用社将这部分资金发放给农民,使邮政储蓄资金取之于农民,用之于农民。
(四)动员农村社区集体组织、农民和社会资本参与新农村建设
推进新农村建设,政府不能大包大揽。特别是在村组一级,政府的投入只起引导作用。要充分发挥农村社区集体组织、农民和全社会在新农村建设中的应有作用。加快改革征地制度,可考虑在符合国家土地利用规划、严格管制非农用地总量的基础上,把更多的非农建设用地直接留给农村社区集体组织开发。这是增加农村社区集体组织收入的最重要来源,可以为新农村建设直接提供大量的资金。建立有利于吸引农民和社会投入的激励机制,组织动员农民在自愿的基础上对直接受益的公共设施建设出资出劳,鼓励各种社会资本参与新农村建设。
三、工业和城市如何带动农村发展
推进新农村建设,必须把工业和农业、城市和农村紧密地联系起来,把推进工业化、城镇化与解决"三农"问题紧密地结合起来,切实贯彻好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发挥好工业和城市对农村的带动作用。
(一)为农民进城务工就业创造更多机会
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推进新农村建设,必须把解决农村的就业问题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应继续促进农民向城市合理有序流动,并通过推进工业化和城镇化,通过加快发展二、三产业和劳动密集型产业,为农民进城务工提供就业岗位。应在法律层面规范劳动关系,健全劳资纠纷协调机制,依法维护进城务工农民的合法权益。县级政府对推进新农村建设负有最直接的责任,应赋予县级政府更多的经济、行政管理权限,按照"一主三化"方针,不断发展壮大县域经济,加快小城镇建设步伐,抓好"百镇千村"基础设施和"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
(二)积极将城市优质人力资源导入农村
除了在资金投入上向农村倾斜外,还应通过机制创新,把城市的人才、科技引入农村,以优质的人力资源支持农村发展。教育、卫生、科技等部门应制定对农村人力资源对口支援政策。鼓励大中专学校和职业院校毕业生到县乡农村创业。
(三)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
目前,城乡分割的二元管理体制依然存在,已经远远不能适应统筹城乡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建设新农村的要求。因此,应把完善经济和社会管理体制,尽快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打破城乡二元结构作为推进新农村建设的关键措施来抓。各级政府、各职能部门应增强统筹城乡发展意识,积极转变职能,将工作职能向农村延伸。为了避免工作中的空缺与重叠,有效促进政策的集成、资金的整合,可在各级政府中确定一个新农村建设工作的抓总部门,以健全农村工作的协调机制,形成推进新农村建设的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