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划入的职能
1、原市农业委员会承担的农业生产管理、蔬菜生产管理、产业化管理、农产品流通管理职能。
2、原市农业机械工业局承担的农机安全监理和农机推广职能。
(二)强化的职能
1、加强农业产业政策研究,引导农业产业结构和农产品品质结构的合理调整和农业资源的配置;加快科技进步,增加农民收入。
2、研究拟定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政策、规划,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
(三)划出的职能
将参与村镇建设规划的职能交给市建设局。
(四)取消的职能
1、不再对为销售旧拖拉机、农用运输车和联合收割机出具性能证明、农业机械维修厂(点)技术合格证书、农业机械维修技术等级证、农机经销企业开业技术条件审定、农机行业特有工程职业技能鉴定、一级农业机械维修网点等级和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等事项进行核准。
2、对农民会计技术职称评审和农村能源产品经营许可取消审批。
3、对农机监理员证和农村能源工程施工企业资质取消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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