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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能调整
  2005-12-25  

(一)划入的职能

1、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监督、管理工作。

2、市经济贸易委员会承担的组织协调抗灾救灾的职能。

3、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二)取消的职能

1、全市性社团提前或延期换届审批。

2、镇办举办社区服务项目审批。

3、全市性社团设立经济实体的审批。

4、全市优抚医院“创优”、“达标”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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