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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能调整
  2005-12-25  

(一)划入的职能

1、根据国家产业政策,拟定全市产业政策和调整产业结构、指导工业商贸企业投资方向的职能。

2、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及劳动保护用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职能。

3、原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承担的参与组织现代企业制度试点及企业股份制改造的职能。

4、已撤销的专业经济管理部门的经济调节、生产运行、投融资导向及技术进步管理等职能。

5、家电维修行业管理职能。

(二)转变的职能

1、将企业利用自有资金和商业银行贷款建设项目审批(审核)制,逐步改为项目登记备案制。

2、不再编制下达年度调控方案,改为编制近期经济运行调控目标与政策。

3、将制定企业的生产计划、新产品计划、技术创新计划的职能,下放给企业。

4、将技术交易合同认定职能,转给市科学技术局。

5、将组织制定企业产品标准的职能,转给各行业协会。

(三)取消的职能

1、厂内机动车辆准许的核准。

2、摄影(像)师考核、评审的核准。

3、节能产品认定的核准。

4、企业类型划分的核准。

5、加油站改、扩建的备案。

6、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的审批。

7、家电特约维修业务的审批。

8、家电维修网点等级评定和家电售后保修的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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