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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农、林、牧、渔场,市政府各部门: 《仙桃市贯彻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七年七月三日
仙桃市贯彻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
为组织实施国务院《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06—2010—2020年)》(以下简称《科学素质纲要》),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科学素质纲要〉的意见》(鄂政发[2006]46号)确定的任务和措施,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政府推动、全民参与、提升素质、促进和谐”的方针,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充分调动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以重点人群科学素质行动带动全民科学素质的整体提高。大力加强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基础工程,从政策法规、经费投入、队伍建设等方面落实保障措施,逐步形成公民科学素质建设长效机制,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打下雄厚的人力资源基础。 (二)工作目标。到2010年,全市党政领导重视、部门配合得力、社会各界共同推进科普工作的格局基本形成;科普组织网络、阵地设施、志愿者队伍、工作手段不断完善;科学教育与培训、科普资源开发与共享、大众传媒传播能力不断增强,公民提高自身科学素质的机会与途径明显增多;科学技术教育、传播与普及有较大发展,形成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和工作方式,全市公民具备科学素养的比例居全省前列。 二、责任分工 按照《科学素质纲要》确定的4个主要行动、4个基础工程及保障措施、监测评估的具体内容,分别对9个方面的工作进行责任分工。 1、未成年人科学素质行动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科协,团市委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局、广播电视局、科技局、卫生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环保局、气象局、妇联,仙桃职业学院 2、农民科学素质行动 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农业局、科协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科技局、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文化局、广播电视局、总工会、妇联,团市委 3、城镇劳动人口科学素质行动 牵头单位: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总工会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经委、教育局、科技局、人事局、文化局、广播电视局、妇联、科协,团市委,仙桃职业学院 4、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行动 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党校,市科技局、文化局、广播电视局、妇联、科协,团市委 5、科学教育与培训基础工程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人事局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科技局、农业局、卫生局、林业局、环保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总工会、妇联、科协,团市委 6、科普资源开发与共享工程 牵头单位:市科协、科技局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教育局、农业局、文化局、广播电视局、气象局、经委(信息产业局) 7、大众传媒科技传播能力建设工程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市文化局、广播电视局、教育局、科技局、农业局、卫生局、林业局、环保局、总工会、妇联、科协,团市委 8、科普基础设施工程 牵头单位:市科协 责任单位:市委党校,市发改委、财政局、科技局、教育局、农业局、林业局、环保局、总工会、妇联,团市委 9、保障条件与监测评估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科技局、科协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党校,市发改委、经委、人事局、农业局、农办、文化局、广播电视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局、总工会、妇联,团市委 牵头单位的职责是:会同责任单位研究制定可操作的具体工作方案,并进行协调、指导和组织实施;做好本部门、本系统的实施工作。责任单位的职责是:积极主动参与制定工作方案;做好本部门、本系统的实施工作;及时沟通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进度安排 实施《科学素质纲要》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2007年):建立全市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工作组织体系,健全各项工作制度;明确职责任务,由各牵头单位会同有关责任单位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推动各地制定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全民参与的各类科普活动;开展工作调研,了解与实施工作相关的情况和问题,指导各地、各部门推进实施工作。 第二阶段(2008~2009年):推进主要行动和基础工程建设,针对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提出并落实相关措施;落实政策、投入、队伍等相关保障措施;探索、研究加强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工作模式和机制,总结经验,指导各地、各部门推进实施工作;开展中期评估。 第三阶段(2010年):继续推进实施工作;对“十一五”期间的实施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研究制定“十二五”实施工作的阶段目标、任务和措施。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制。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农办、发改委、经委、教育局、科技局、财政局、人事局、农业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文化局、广播电视局、环保局、卫生局、气象局、市委党校、总工会、妇联、团市委、科协等部门参加的仙桃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我市贯彻实施《科学素质纲要》工作进行统一动员部署和督促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科协,具体负责协调和落实领导小组作出的工作部署。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分工,发挥职能和优势,密切协作,形成合力,扎实推进实施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以外的有关部门,要结合本部门实际,积极参与实施工作。各地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负责本地区的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工作。 (二)突出重点,抓住关键。坚持以重点人群科学素质行动带动全民科学素质的整体提高;抓住科学教育这一关键环节,整合校内外科普教育资源,加强社会化科普资源库建设,实现全市科普资源共享;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等大众传媒科技传播主渠道的作用;针对提高公民科学素质的共性问题,每年确定一个工作主题,围绕主题开展工作。 (三)健全队伍,加大投入。注重科学技术传播与专业化人才的培养,建立专职和兼职相结合的工作队伍。采取多种措施,加大政府和社会投入,形成多渠道投入机制。按照《教育法》、《科普法》、《湖北省科学技术普及条例》的有关规定,加大财政保障力度,落实教育和科普经费投入。各有关单位要根据各自承担的《科学素质纲要》实施任务,按财政预算管理规定和现行资金管理渠道,统筹考虑和落实所需经费。各地要根据财力情况和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发展的实际需要,逐年提高科普经费的增长幅度。 (四)做好监测评估,建立考核奖励制度。从2007年开始,按照《中国公民科学素质基准》,针对不同人群,定期对全市公民科学素质状况进行评估。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要对各有关单位的工作任务进行量化,并对其贯彻实施《科学素质纲要》情况进行测评,对作出重要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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