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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桃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审和奖励办法  
  SRC-21 2007-08-09  
    为了公开、公平、公正地搞好全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的评审和奖励工作,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科技进步与创新,促进学科发展和人才成长,为仙桃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领导和评审机构
    仙桃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奖是在仙桃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由市政府授权市科协设立、每2—3年进行一次的全市性科技类奖项,分为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共4个等级。由市科协负责论文评审和奖励的组织领导工作。论文评审工作由仙桃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委员会主任由市科协主席担任,副主任由市科协副主席担任,评委由市科协根据参评论文的学科类别,择优聘请若干名公道正派、德高望重的多学科权威专家和学者(一般应具有副高级以上技术职称和大专以上文化)担任。但参评论文的作者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当届评委。根据评审工作的需要,评审委员会可设立几个学科评审组,分别负责本学科学术论文的初评工作。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科协学会部,负责办理日常工作。
    二、论文的申报
    (一)凡申请评审的学术论文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论文的内容应属于自然科学或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交叉的学科领域在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方面的学术成果,必须具有科学性、创新性和探索性的特征,且论点明确,论据可靠,方法严谨,结论准确。凡属工作总结、考察报告、译文、科普文章等,不能作为学术论文申报。
    2、学术论文必须是申报前2—3个年度里已在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或国家、省部、地市级报刊上发表过的。
    (二)论文申报。凡符合申报条件的论文,必须由论文作者向工作单位的主管部门或所属学会(协会、研究会,下同)申报,实事求是地填写《仙桃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申报评审表》1份,并提交论文全文复印件2份和发表该论文的报刊原件1份;无主管部门且未加入学会的论文作者,也可直接向市科协学会部申报。
    三、论文的评审
    (一)优秀学术论文等级标准。对特等奖和一等奖论文要严格掌握标准,宁缺毋滥;二、三等奖论文在坚持标准的前提下,适当增强对基层科技工作者的激励作用。
    1、特等奖论文标准(必须同时具备以下3条):
    (1)在某学科的基础研究或应用研究中,在科学理论上有重要的创新和突破,或解决了科学实验、生产实践中的重要学术问题或关键技术问题的论文。
    (2)论文的学术水平相当于当前国家级前沿水平或国际前沿水平。
    (3)在国内外重要科学或工程检索系统(如SCI、EI等)中收录的学术论文,或在国内外国家级核心学术刊物上发表的重要学术论文。
    2、一等奖论文标准(必须同时具备以下3条):
    (1)在某学科的基础研究或应用研究中,在科学理论上有所创新,或解决了科学实验、生产实践中的比较重要的学术问题或关键性技术问题的论文。
    (2)论文的学术水平相当于当前国家级水平或省部级前沿以上水平。
    (3)在国内外国家级学术刊物上或省部级核心学术刊物上发表的比较重要的学术论文。
    3、二等奖论文标准(必须同时具备以下3条):
    (1)在某学科领域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和较大的实用价值的论文。
    (2)论文的学术水平相当于当前省部级以上水平。
    (3)在国内外国家级或省部级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上发表的学术论文。
    4、三等奖论文标准(必须同时具备以下3条):
    (1)在某学科领域具有一定的理论水平和实用价值的论文。
    (2)论文的学术水平相当于当前地市级前沿以上水平。
    (3)在国内外公开出版的报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
    (二)评审办法
    仙桃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的评审工作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评审的办法。具体步骤如下:
    1、论文的推荐。由论文作者工作单位的主管部门或所属学会对申报论文初步审查后,将符合申报条件的论文向仙桃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推荐,并提交论文复印件2份和发表该论文的报刊原件及填写好的《申报评审表》各1份。(报刊原件经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审验后,由推荐单位退还给论文作者。)
    2、论文的初评。由各学科评审组分别对本学科的申报论文进行初步评审。每个评委在认真审阅参评论文后,根据论文质量,严格按照评审标准,客观公正地给论文初评等级,并签名负责。为了体现公平,避免人为因素的干扰,在评审过程中,参评论文的作者姓名及其工作单位必须保密,不对评委公布。
    3、论文的终评。对通过初步评审为特等奖和一等奖的论文,必须由评审委员会集体终评表决;对通过初步评审为二等奖和三等奖的论文,由评审委员会或学科评审组、评委会主任和副主任集体终评表决;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最终评审决定参评论文的获奖等级。
    四、公示
    终评完毕后,由市科协在《仙桃日报》上公示最终评审结果和论文作者姓名及其工作单位,广泛征求社会各界人士的意见。对有弄虚作假或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等问题的论文,经查明属实的,要取消获奖资格和申报资格,并通报批评。对有其他异议的论文,经调查属实的,也要严肃处理。
    五、授奖
    经公示后,对无异议和虽有异议但经调查不影响获奖等级的论文,由市科协发文表彰,并将表彰文件送到有关部门和作者工作单位存档,同时授予作者相应等级的优秀学术论文奖励证书。对每届获奖论文,收编入《仙桃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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