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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
2008-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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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农、林、牧、渔场,市政府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执行《仙桃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市总体预案》),根据国务院、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现就加强我市应急管理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加强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市总体预案》,编制修订本级、本行业和领域的各类预案,并加强预案的管理和督促检查。2008年底,各地总体预案、专项预案和重点企业预案编制基本完成;2009年上半年,所有社区、村委会和各类企事业单位预案编制基本完成。要加强对预案的动态管理,完善预案修订、评审、备案制度,不断增强预案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逐步建立各地预案库,提高预案信息化管理水平,实现预案间的互联互通。建立预案演练制度,结合实际,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预案演练。

二、加强应急管理体制建设。根据《市总体预案》的规定,仙桃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是全市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指挥机构。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政府应急办)是市政府应急管理工作的办事机构,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责。市政府各专项应急指挥机构、有关部门和单位依据有关法规和各自职能,负责相关类别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在相关领域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作用。各地要相应成立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下设应急管理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党政办主任兼任。各部门、单位要结合实际,尽快明确承担预防和处置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指挥机构、办事机构,力争2008年12月底完成。各社区、村委会等基层群众自治组织要将应急管理工作作为自治管理的重要内容,责任到人。各企业要明确法定代表人在应急管理中的职责,确定专(兼)职工作人员。

三、加强应急管理机制建设。各地、各部门、各单位以及各专项应急指挥机构要协调联动,积极推进资源整合和信息共享,建立应急管理办事机构联系工作机制,研究应急管理工作中的突出问题;要加快突发公共事件预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响应、恢复重建及调查评估等机制建设,并建立工作例行报告制度,研究建立保险、社会捐赠等方面参与、支持应急管理工作的机制

四、加强应急管理法制建设。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做好《突发事件应对法》的宣传和学习培训工作,研究制定我市配套政策措施要根据预防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需要,抓紧做好有关标准和政策措施的制、修订工作。各地要结合实际,制定并完善应急管理办法,切实落实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措施。

五、推进全市应急平台建设。市政府应急办要有效整合各专业信息系统资源,形成统一、高效的应急决策指挥网络;要积极推进紧急信息接报平台建设,探索建立“统一接报、分类分级处置”的工作程序,充分发挥应急平台监测监控、预测预警、信息报告、辅助决策、调度指挥和总结评估等功能。各地应急平台的预警功能,要通过公用通信网络向街道和社区等基层组织延伸,着力解决边远地区信息报告和预警问题。

六、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由市政府应急办牵头,建立公安消防、特警武警、预备役民兵骨干,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为补充,企业专(兼)职救援队伍和社会志愿者共同参与的应急救援体系;要督促各类应急救援队伍改善技术装备,强化培训演练,不断提高应急救援能力;要逐步建立社会化的应急救援机制,引导型企业特别是高危行业企业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并积极参与社会应急救援;要研究制动员和鼓励志愿者参与应急救援工作的办法,加强对志愿者队伍的招募、组织和培训。各地和各专项应急指挥机构要根据实际需要,建立各类应急救援专业人才库,成立专家组,为应急管理提供决策建议。

七、加强各类应急资源管理。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建立应急资源储备制度,做好对现有各类应急资源的普查和整合工作,加强对应急处置所需物料、装备、通讯器材、生活用品等物资的储备和管理,保证及时补充和更新。市政府应急办要建立全市应急物资监测网络和应急物资生产、储备、调拨征用、紧急配送体系,为应急处置提供有力保障。

八、积极开展应急管理培训。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制应急管理培训计划,明确培训内容、标准和方式,健全培训制度,做好应急管理培训工作。市政府应急办要采取多种形式,充分利用现有各类培训机构,加强对各地、各部门、各单位领导干部应急指挥和处置能力的培训争取用3年左右的时间,完成全市应急管理机构主要负责人轮训。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对应急管理干部、基层干部、企业负责人应急管理工作和处置能力的培训加强对有关从业人员和应急救援队伍安全知识、处置技能和操作规程的培训。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强化培训考核,对未按要求开展安全培训的单位要责令其限期整改,达到考核要求的管理人员和职工一律不准上岗。

、开展对各类风险隐患的排查和监控。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坚持“关口前移、预防为主”的方针,组织力量认真开展风险隐患普查,全面掌握本区域、本行业和领域各类风险隐患情况,落实综合防范和处置措施对各类危险源、危险区域和因素以及矛盾纠纷等进行普查登记、分析汇总,建立有关隐患排查信息数据库,实行分类分级管理对可能引发突发公共事件的风险隐患,要组织力量限期治理要加强对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因素的排查,认真做好预警报告和快速处置工作。基层组织和单位是风险隐患排查监管工作的责任主体,要逐步建立健全风险隐患及时发现、定期排查、实时监测、有效整改的排查监管长效机制

十、加强突发公共事件的监测预警。各应急指挥机构要完善突发公共事件监测网络增加监测点扩大监测覆盖面,不断提高监测水平。对监测中发现的不稳定因素开展风险分析及时做出预测,并根据预测分析结果对可能发生和可以预警的突发公共事件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手机短信、电话、宣传车等媒体和手段,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十一、加强对应急管理工作的领导。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应急管理工作,切实把应急管理工作摆到重要位置。要建立和完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责任制度和应急管理绩效评估制度,不断强化对应急管理工作情况考核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沟通协调,理顺关系,明确责任,搞好条块之间的衔接和配合;要建立健全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协调机制,定期研究解决有关问题。要建立完善突发公共事件预防和处置奖惩制度,对不履行职责引起事态扩大、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人依法追究责任,对预防和处置工作开展好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奖励。

二OO八年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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