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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助市长主持市政府日常工作。负责政府机关、法制、财税、公安、司法、金融、民政、民兵、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业、计划、招商引资、民营经济、涉外经济、乡镇经济、安全生产、劳动保障、招标投标、邮政通讯、电力、技术监督和无线电管理等方面的工作,以及农村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分管市政府办公室、研究室、发展研究中心、法制局、财税金融办公室、信访局、行管局、接待办、民政局、财政局、公安局、司法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土地资产经营管理办公室、城投公司、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公司、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行政服务中心、社会调解服务中心、市政府驻外机构、市发改委、经委、商务局、招商局、统计局、物价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招投标办、投资公司。协管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邮政局、电信分公司、移动分公司、联通分公司、供电公司、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盐务管理局及中央、省驻仙单位。协助市长分管市编办、人事局、监察局、审计局。协管市国税局、地税局、人行市支行、工行市支行、农行市支行、中行市支行、建行市支行、农发行市支行、市农村信用联社和市人民保险公司、财产保险公司、平安寿险公司、平安财险公司、太平洋寿险公司、太平洋财险公司、外汇管理局、银监办。联络人大、政协、军队(含武警部队)和市法院、检察院,保密局、档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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