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3月24日在仙桃市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第9次会议上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黄祥国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市人大常委会对财政兜底贷款城市建设资金的还贷来源、资金使用和土地储备等情况十分重视,通过了《关于进一步做好财政兜底贷款用于城市建设资金使用与项目建设工作的决定》,并经常开展调查研究,督办检查,保证决定的落实。市政府以此为动力,高度重视,就进一步落实聚集偿债资金的问题进行了研究和部署。下面,我代表市政府就相关情况向常委会作报告,请予审议。
一、财政兜底贷款资金使用及偿债资金聚集情况
市政府与省开发银行签订贷款4.9亿元的“借款合同”以来,作为政府指定借款人的市城投公司已收到贷款资金2.78亿元,已到位资金的使用、偿债资金的聚集及存在的问题如下:
1、贷款资金使用情况。截止目前,项目建设支出总额2.65亿元,其中污水处理工程累计投入6200万元,黄金大道建设工程累计投入7600万元,土地储备累计投入1.02亿元(完成土地储备8200亩),勉阳大道刷黑、仙桃大道东西延伸和体育广场等附属工程累计投入2500万元。
2、偿债资金聚集情况。市政府与开行签订的《借款合同》中约定,偿债资金主要由土地收益、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污水处理费等12项专项资金组成。2003年7月至2005年2月,土地经营共完成土地交易22宗、面积 1500亩、交易额8644万元,因招商引资需要,市政府减免返土地出让金5093万元,实际收入3551万元;征收污水处理费520万元,市政府为解决急需调用160万元,实际收入36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应收7356万元,市政府同意减免7111万元,支出247万元(主要用于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城市雕塑等项目)。其它专项资金尚未聚集。截止目前,共聚集偿债资金3909万元,其中偿还开行贷款利息1929万元,其余部分将陆续进入财政专户,作为偿债资金。
3、存在的问题。在财政兜底贷款资金使用和偿债资金聚集上,市政府做了大量工作,相继出台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仙桃市偿还国家开发银行贷款实施办法的通知》(仙政发[2004]35号),《仙桃市城市土地资产经营操作规程》(仙政发[2004]36号)等政策性文件,但偿债资金聚集仍有一定困难。这既有客观因素,也有主观原因。一是为招商引资付出的成本。为了招商引资,对引进项目的土地出让金、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进行了部分减免返,作为偿债的资金让利给了企业。二是土地“招拍挂”力度不够。由于省政府相关补贴政策尚未正式出台,办事处、村组、村民利益难以协调,导致土地收购储备难度较大,土地协议出让情况仍然存在;改制企业因员工安置困难大,存量用地拍卖资金基本上全部返还给了改制企业。三是专项资金聚集难,12项专项资金中的绝大部分都有名无实。
二、还款计划及偿债资金来源
开行贷款资金按期拨付以来,市政府要求城投公司就偿债能力、来源及风险等进行了具体分析,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计划。
(一)还款计划安排
根据市政府与国家开发银行签定的《信用合作协议》,市城投公司作为借款人向国家开发银行借款4.9亿元,加上利息,动态债务总额为7.46亿元。据此,市城投公司的还款计划安排是:
1、2003年至2007年只偿付利息,依年次为230.4万元、1284.48万元、2112.48万元、2620.8万元、2822.4万元,利息合计9070.56万元;
2、2008年至2012年每年还本金4000万元,同时付息,利息依年次是2764.8万元、2534.4万元、2304万元、2073.6万元、1843.2万元,本金合计20000万元,利息合计11520万元,共计31520万元;
3、2013年至2017年每年还本金5300万元,同时付息,利息依年次是1598.4万元、1293.12万元、987.84万元、682.56万元、377.28万元,本金合计26500万元,利息合计4939.2万元,共计31439.2万元;
4、2018年偿还本金2500万元,利息72万元,共计2572万元。
15年偿还本金合计49000万元,利息合计约25600万元,本金和利息合计74600万元。
(二)还款资金来源
对于还款资金,市政府向国家开发银行承诺:以文件形式明确土地出让收益、水资源费、排污费、污水处理费、城市维护建设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垃圾处理费、天然气初装费等资金作为还款来源。同时,市政府还承诺:若借款人城投公司不能按时偿还贷款人本息,政府以财政兜底的方式作为还贷资金来源不足时的补充。但是,根据我市的实际情况,向企业完全收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会大大增加企业的投资成本,不利于我市的招商引资;向部门集聚偿债专项资金,在目前各部门财力有限的情况下,难度较大;过多地依靠财政的转移支付,又会增加我市的财政负担。因此,偿债的资金来源主要体现在城投公司的污水处理收益和土地经营收入。
1、污水处理收益
依据城投公司提供的自来水公司2004年财务报表,我市污水处理厂现在每年处理污水约1800万吨,每吨污水处理净收益为0.28元,年收益为504万元。随着我市城市化水平的提升,每年污水处理量将会以5%的速度递增;而污水处理费价格预计在5年后会上涨至0.58元,10年后会上涨至0.68元。据此测算,城投公司从2005年至2018年污水处理净收益总额可达到13653万元,可以偿还动态债务总额7.46亿元的18%。
2、土地经营收入
目前,我市已储备的土地还有6700亩。为了促进招商引资和经济发展,其中约4668亩将用作工业项目建设用地,余下用作商业用地。依照我市目前的土地市场价格(25万元/亩),以及依据周边土地市场价格行情来看,我市的土地市场还存在一定的上涨空间。城投公司拟在2005年至2009年共转让土地723亩,收益18075万元;2010年至2014年共转让土地896亩,按30万元/亩计算,收益26880万元;2015年至2018年共转让土地413亩,按35万元/亩计算,收益14455万元。未来14年合计转让土地2032亩,总共可收益59410万元,可以偿还动态债务总额7.46亿元的79.63%。我们认为,只要能保证这2032亩商业用地全部收益用于偿还贷款,偿还开行本息不成问题。但是,由于城投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尚未完全健立,用于偿债的2000多亩商业用地及相关的一些制度没有完全落实,偿债资金在管理上、政策上还存在一定的风险。因此,市政府及城投公司制定了相关的保障措施,从而化解这些风险,确保偿债资金的落实。
三、保障措施
为了偿债资金得到落实,还款计划得以顺利实施,市政府将从以下六个方面着手,确保预期目标的实现。
1、完善相关组织机构。市政府将组织审计、财政、规划、国土等有关部门组成专班,对市城投公司贷款资金使用及偿债资金聚集等经营活动进行全程跟踪监督。同时,为了优化董事会结构,强化监事会监督职能,市政府已于2004年底要求城投公司严格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建立和健全一套完整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城投公司现已邀请武汉大学管理学专家开展此项工作,从而进一步提高偿债能力。
2、加强土地资产经营管理。经营城市土地资产是保障财政兜底贷款如期偿还的主要途径。市政府将固定2000多亩商业用地,并进行红线控制,形成决定后报市人大审议,用文件形式予以锁定,确保偿债资金来源固定。同时,市政府出台了《仙桃市城市土地资产经营实施办法》、《仙桃市城市土地资产经营操作规程》、《仙桃市土地储备暂行规定》等相关政策,成立了市城市土地资产经营委员会及办公室。对商业性用地,将全部实行招拍挂制度。
3、加强偿债专户管理。为了保证偿债资金及时到位,市政府要求土地出让收入必须全部缴存至市财政专户,市财政局根据土地储备中心提供的清单,在土地使用者支付土地征购费后3日内将土地出让纯收入划转至金库,其余土地出让收入划转至市城投公司在市农业银行开设的偿还国家开发银行贷款资金专户。金库在每月25日前将土地出让纯收入中属于专项资金的部分全额划转至偿债专户。城投公司收取的污水处理费,由城投公司逐笔存至偿债专户。目前,这些工作正在逐步展开。预计今年可聚集偿债资金2200万元,其中土地经营收益1700万元;征收污水处理费860万元,剔除运行成本360万元,净收益500万元,从而保证如期足额偿还开行贷款利息。
4、加强财政兜底的城建专项资金聚集管理。在正常情况下,上述三大保障措施可以确保偿债资金按时足额到位。为了做到万无一失,市政府于2004年9月出台了《仙桃市偿还国家开发银行贷款实施办法》(仙政发[2004]35号),对12项城市建设专项资金的聚集管理作了规定。从今年起,将严格按照这一规定对城市建设专项资金进行聚集与分流,杜绝乱开口子,对措施不力、资金不到位的单位及相关负责人,限期整改、督办落实,还将根据具体情况酌情给予必要纪律和经济上的处理,从而进一步确保偿债资金的落实。
5、健全内部控管制度。为切实加强贷款资金的使用管理,市政府督促城投公司制定了严格的措施。对项目建设资金支付,建立健全了项目监理签证、现场管理人员签证、开发部经理签证、分管副总经理签证、分管财务副总经理签证、总经理签证等逐级签证程序和制度,工程月度支出计划必须报市长审批,然后依据审批意见调度资金,并将有关情况通过柜台前移系统及时通报开行,征得同意。必要的业务费支出,厉行节约,同时严格审批权限,超过1000元的,必须由总经理审批;1000元以下的,必须由分管财务的副总经理和总经济师会签。今年管理成本要比原计划压减10%。
6、完善监督机制。完善的偿债措施和制度,需要强有力的监督机制促进落实。市政府要求城投公司自觉接受市人大和开行的监督审查,将偿债资金的来源、数量、进度、流向等向市人大报告,主动配合市人大组织的审计检查,对发现的问题严肃处理。同时,市政府要求城投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内部审计部门严格按“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履行职责,对土地经营收益和污水处理费等偿还贷款的主要来源进行有效监督,确保现金流的稳定和资金的安全回收。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以财政兜底贷款用于城市建设,是一件大好事、大实事,因为它可以使我们借鸡生蛋,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加速城市化进程,推动经济社会更快更好地发展。但同时也是一件令人费心的事,令全社会关注的事,因为资金聚集使用好坏,偿债保障有力与否,直接关系到仙桃的长远发展,关系到全市干部、群众的根本利益。为此,我们尤感责任重大,压力巨大。围绕管好、用好财政兜底贷款用于城市建设资金和聚集偿债资金,市政府做了大量工作,收到了较好的效益。但离全体人民的要求,离我们借款的初衷,也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下一段,市政府将着重围绕偿债资金的聚集强化措施,在规范上下功夫,在严格上下功夫,在落实上下功夫,确保贷款借得了,还得上,为促进仙桃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