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分类:市政府文件
- 发文日期:2018年06月06日
-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
- 文号: 仙政办函[2018]17号
- 有效性:
仙政办函[2018]17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仙桃市政务信息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沙湖、九合垸原种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仙桃工业园,排湖风景区,市政府各部门:
《仙桃市政务信息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仙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6月6日
仙桃市政务信息工作考核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政务信息工作,强化政府系统信息工作职责,健全考核评价相关制度和保障体系,完善考核评价指标和权重设置,全面提升政务信息的服务质量和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范围
全市各镇(办、场、园、区)和部门,主要采取量化计分排名考核,按月反馈,每季度通报;其他单位采用的信息,定期反馈报送单位,并在季度通报中列明条目。
二、评分标准
(一)报送得分。
各镇(办、场、园、区)每月报送基本条数为10条,计10分,未达10条,计0分;各部门每月报送基本条数为5条,计10分,未达5条,计0分;多报条数不计分。
(二)采用得分。
采用类别 |
计分 |
备注 |
|
省级及以上信息刊物采用 |
调研类 |
50 |
联合调研形成的调研报告,每单位按该刊物的1/2计分。 |
问题建议、典型经验类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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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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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信息刊物采用 |
调研类 |
20 |
同一信息被多位领导批示的,只计一次分。 |
问题建议、典型经验类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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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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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批示 |
省级及以上领导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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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领导 |
15 |
三、考核奖惩
(一)省政府办公厅信息约稿未按时报送,每次扣10分;报送稿件未按要求组稿或质量不高被退回重办,每次扣5分。
(二)市政府办公室信息重要选题约稿未按时报送扣5分,报送稿件未按要求组稿或质量不高被退回重办,每次扣3分。
(三)未经备案的简报报送市政府办公室,或直接报送市政府领导同志的,每发现一次扣1分。
(四)加大对问题类、报忧性信息报送力度,对客观反映问题,或对社会热点问题及时深入分析研判,提出建议和措施的,每采用一篇另加2分,领导批示的再另加5分。不能及时报送情况,造成工作被动,产生负面影响的(突发事件除外),每次扣10分。
(五)加大系统性、整体性信息报送力度,除突发事件外持续跟踪报送的系列信息,采用3篇以上,自第2篇起每篇加计2分。
(六)加强信息服务政务决策,推动工作落实,对信息转化为国家及省有关政策、决策、工作部署的,每条信息另加20分。
(七)市政府部门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中,政务信息工作以十分制计分,按照一定权重纳入总得分。年终考核计分标准如下:一是年度考核排名计分,第一名计10分、第二名计9.9分,依此按0.1分递减,直至最后一名;二是连续两个月不报送信息,或全年采用信息为0,或未按时限要求报送重要信息约稿,或错报、漏报重要信息被领导批评的,年度目标考核计分为0分;三是提高深度信息考核分值,被省级及以上信息刊物刊发的调研类信息1篇计10分,被省级及以上信息刊物刊发的问题建议、典型经验类信息1篇计5分,被市级信息刊物刊发的调研类信息1篇计2分,累计不超过10分。
(八)市政府办公室将对各地、各部门年度政务信息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对年度政务信息工作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表扬。
四、附则
(一)本办法由市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
(二)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